欠錢沒錢還要坐牢嗎_欠債沒錢還真的不會坐牢嗎?
特邀律師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欠款屬實,欠債人將被法院判決在一定期限內還款,否則,債權人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依法劃款、拍賣查封或扣押的動產或不動產用于償還欠款。你還要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實際辦案費用支出等)。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對拒不履行或逃避執行的“老賴”,將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以及拘傳、拘留、罰款、刑事追究等。
債務糾紛,如果對方還不了錢可以想辦法讓他坐牢嗎?
這個可能難度有點大,基本不太可能實現。正常的債務糾紛,那屬于民事糾紛,基本是難以上升到刑事責任層面。畢竟,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有相應的證據,而不是主觀性的認為是犯罪就是犯罪。對于這種情況,你可以直接到經偵或派出所報案,民警自然會告訴你向法院起訴解決這個糾紛。
所以個人也是建議向法院起訴解決,并及時申請保全對方名下財產,以保障將來判決的執行。另外,若被執行人在執行階段存在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是有可能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后經判決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會影響債務人今后的生活。單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欠款坐牢的,出獄后,仍然需要償還債務。坐牢屬于刑事責任,償還債務屬于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責任,兩者互不影響。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出獄后,有償還能力的,還需要償還所欠債務。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欠款屬于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一般不會坐牢承擔刑事責任的,例外只有兩種情況,如果債權人去法院起訴債務人,法院判決債務人如期給付欠款,債務人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確實沒有能力給付,可以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一般不超過十五天,一年最多可以拘留60天,直至還款完畢;如果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我們要明確,坐牢是觸犯刑法處罰,屬于犯罪行為的處罰手段,犯罪和違法是兩回事,犯罪是刑事處罰,訴訟人是檢察院,屬于公訴范圍。一般違法的訴訟人是自然人,這種拖欠工資的勞務糾紛是民事處罰,歸民法典范圍。如果沒有詐騙行為,僅僅是因為經濟困難,拖欠農民工工資,這種民事糾紛都是以先調解為主,調解不成可以訴訟,屬于民事的債務糾紛,因此不會坐牢。但是有證據證明是隱匿財產,不愿意償還,這個時候法院才會采取強制或者短期拘留的極端措施,但是也不會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