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積除去公攤了嗎_你同意取消公攤面積嗎?
特邀律師
取不取消公攤面積,與房價沒有多大關系。按套內面積出售的視定實施后,與現在同樣大的房子價格應該基本一樣。如不一樣,也不是這一視定造成的,而是其他因素。
首先并沒有取消公攤面積;其次就算取消公攤面積你的購房款也不會減少;再者所謂的“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是《住宅項目規范》內若干條款中的一條,如果閱讀完全文,你就會發現:是部分不懂房地產行業的媒體自我曲解含義,從而造成輿論導向,博眼球引流量吸粉絲。
對此央視新聞等主流媒體以及房地產行業主流媒體已經出來辟謠!但社會輿論就是喜歡傳播虛假不實消息,估計我的這條回答也不會被大多數人看到。
發文的主體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文的對象是規劃設計院和建筑單位;起草文件的主體是: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中國建筑技術集團有限公司、龍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重慶大學、黑龍江省寒地建筑科學研究院、上海建工集團、北京建筑大學。
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關于規范建設單位和設計院的意見征詢稿,且只是個規范,督促大家監督與執行,并非法律法規,更加與房地產開發商銷售沒有任何關系。
從現在開始你去購買100平米的房屋,只要該開發商的規劃設計沒有問題,你依然需要為建筑面積買單。
未來,也許,大概,可能,你不會為公攤面積支付物業費和暖氣費等相關費用。目前也只能說有一定可能性。
至于你說的100平米的房子實得70平米,公攤已經非常大了,如果違規了公攤系數,你可以選擇舉報該建筑單位。
而此次推出的該規范,實則就是針對目前市場上部分設計院和建筑單位的違規建造行為。
我覺得不合理!
對于取消公攤,網上有一個很好的說法,帶皮核桃賣15塊錢一斤,不帶皮的賣30塊錢一斤,本身沒差別。
舉個例子,你賣給我一套價格100萬,帶公攤一百平的房子,準備簽字付錢了,就在此時國家頒發法令,取消公攤,立即生效,然后我就認為你的房子不帶公攤只有80平,所以只值80萬了,這樣合理么?商品的價格是由供需關系決定的,不是由計量方式決定的,既然供給沒變,需求沒變,買賣雙方也沒變,價格也不應該變化。
那你的房子是不是要賣少點錢呢?
其實大家大可不必把這件事擴大化的去理解,取消了公攤面積,只是增加了一種的規則,取消公攤面積和不取消公攤面積都各有利弊的,取消公攤面積只是讓購房者對面積理解的更加直觀,我想涉及不到退費問題,國家制定一個新的規則是為了讓政策更加透明化,并不是制造新的矛盾。
房子是民生大事,可以說是每一個家庭的最重要的資產,如果國家出了政策去除了公攤面積,也會把公攤面積體現在房價中,不然就會有大量的社會矛盾集體爆發。如果不是這樣理解,要么房價就是直接降了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試想新購房者就因為一個突發政策,損失幾十萬甚至百萬,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穩定,違約的、訴訟的、斷供的會成為社會的不可調解矛盾,管理層在出政策之前會考慮這些因素,在政策尚未明朗之前,大家不必為了此事過度的關注或解讀,沒什么意義。
謝謝您的邀請,“住宅建筑應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這項規范,小編作為業內人士非常支持,原因有五:1、對于購房者來講,套內面積是大家實實在在購買的部分,計算簡便簡單易懂!2、公攤面積對于購房者來說,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具體的范圍不容易計算且模糊不清,容易被忽悠!3、后期物業收費是以套內面積作為基數,按國家相應的標準進行收費!至于公攤部分,小編認為國家會有相應的處理方式!4、這種規范在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早已實行,已比較成熟!5、對于購房者和開發商來講,后期爭議比較少!
按照公攤面積你多花了多少呢?
按照套內面積你少花了多少呢?
樓房按照按照公攤面積計算還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從本質上有什么區別嗎?
國人總是喜歡被輿論和媒體的各種新聞誘導著,一切都是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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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看看:一斤鐵和一斤棉花一樣重嗎?
答案是肯定的。他們一樣重,但它們堆在地上,占用面積絕對是不一樣的,鐵占用面積小,而棉花占用面積大。
這個就如同我們花一樣的錢購買了一套房子,按照公攤計算,每平方可能是12000元,按照套內面積計算沒平方15000元,但是總價是一樣,到底怎么賣是最劃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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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上廣深的大多數人只知道一線城市都是按照公攤計算,而中國絕大多數城市都是按照公攤計算,而全國只有重慶購房卻是按照室內面積計算的。重慶一般的房產銷售廣告上,也都會分別注明套內單價或建面單價分別是多少(總價一樣),購房合同上也會載明。這與其他地方并沒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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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用那種算法都不重要,去掉公攤按照套內計算,也沒有想象的那么美好。羊毛出在羊身上,絕對不可能出現在狗身上。我們以為按照套內,就不用交公攤面積的成本,不需要公攤面積的物業費,雜費,其實不然。最終還是按照對應的室內面積占比去分公攤面積的建設成本,物業費等雜費。
其二,按照有公攤面積計算基本上是國際通用模式,無論是香港還是其他地區都是采用了公攤計算方式,相對來說都是比較準確的;而2002年重慶改制后的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同時對公攤面積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同樣在對應的費用中,計算到對應的套內面積占比上去。
其三,公攤面積取消了,不代表還是按照和公攤一樣的價格銷售,這個是不現實的。不是說你少花了多少錢,而是對應套內面積同樣會調整到相應的比例,最后的出來的單價不同了,但總價格是差不多的。
其四,重慶的不同地位絕對了試點城市的開始,重慶市獨立的直轄市,有特殊的政策和管理體制,重慶一個地方的嘗試和探索新的模式都屬于正常,只是房產改革的試點城市之一而已。
無論最終國家取消不取消公攤面積計算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剛需房保持穩中發展,而不是爆發式的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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