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按揭房結婚后有男方的嗎_按揭房產是婚前個人房產嗎?
特邀律師
我是過來人,如果女方婚前買房結婚沒有必要把男方的名字加上房產證上。不是我個人自私,而是我經歷的事太多了。常言說不能給自己留福而不能給自己創造禍端。無論什么事情,凡是給自己留一手,以防后患。
婚前女方首付。那部分一定是女方的。
婚后還貸款的部分如果是女方父母。最好是銀行憑證流水。如果是女方賬戶定期支出,轉給父母。再還款的話。這樣會算女方婚后財產支出。婚后如果女方財產支付房貸。那就會以夫妻共同財產計算。離婚的話。婚后還貸款部分要給予男方補償。產權肯定還是女方的。畢竟婚前購買的。
建議女方每月取現金給父母。然后父母去還款。有憑證。千萬別女方轉賬給父母。父母再轉賬到還款賬戶。
一、如果房產證上有雙方的名字,則屬于共有財產。
二、如果房產為婚前所購,且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為個人財產。如果婚后雙方一起還貸款的,那么共同還貸部分需要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由房屋所有法依法補償。
相關法規: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現在的法律,婚前財產都是個人財產,不算公共財產。債務也一樣對方沒有幫你還貨的義務。如果結婚共同還貸,名義上那以后的增值部分,有一半就得歸男方所有。但是取證不易萬一離婚,因為男方沒有幫你還貸的證據,那他將一無所有。相信男方也會考慮這風險。 另外,還有一種說法,以后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男方沒有名字,都不算他的,那他也會考慮要不要承擔房貸,畢竟這是小數目 如果,你明確說明并公證,說這房子是婚后的共同財產,那夫妻雙方就是同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