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吊銷怎么處理_公司被吊銷了會怎樣?
特邀律師
我國企業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可歸納為以下六種:
(1)虛假注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騙取注冊的情形。
(2)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公司法》第225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2條皆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
(3)不申請注銷。即已經破產或者解散清算結束后卻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對此名存實亡的企業,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就此規定外,其它企業登記規定皆允許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之由。
(4)逃避年檢。企業年檢制度,意在年度審視企業經營狀況并就此備案公示,這是國家管理企業并維持企業經營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數國家的企業法律皆有類似的制度。
(5)濫用執照。執照頒發的對象是特定的,執照上面的內容亦是經過特定審視而特別加以記載的,且執照本身原則上不得作為謀利的手段,任何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行為,皆實質破壞執照頒發的秩序,皆有可能引發營業執照之吊銷。這一點,幾乎所有的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皆作了規定。
(6)非法經營。具體又可分為兩類情形:一為超越經營范圍的越權經營,這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均有規定;二為違反各類法律法規的經營。如我國《產品質量法》第49—53條以及第56條便規定了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6種非法經營情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1條也明確規定了9種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
吊銷處理辦法:
對吊銷營業執照不服,可以在處罰決定做出的3天內,書面要求聽證,也可以向上一級工商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決定的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對吊銷不服的,可以在處罰決定做出的3天內,書面要求聽證,也可以向上一級工商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決定的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與公司被注銷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一、依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所列舉的吊銷理由為主線,結合《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我國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可歸納為以下主要方面:(1)虛假注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騙取注冊的情形。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類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業,凡以虛假注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并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2)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公司法》第225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2條皆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3)沒有按期參加企業工商年檢,并且拒不接受罰款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所以,吊銷營業執照屬于行政處罰。
二、公司注銷是指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公司注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
所以公司注銷屬于公司終結。是需要走流程才能注銷的,工商部門不能也不敢輕易注銷公司,只能依法走完法定程序才能注銷。否則會引火燒身,被公司的債權人起訴,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公司被吊銷了,可能會影響公司的發展以及公司的正常經營。也會影響公司的市值和實際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