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能代替妻子簽合同嗎_雙方簽協議書妻子能代丈夫簽嗎?
特邀律師
如果丈夫沒有妻子授權,擅自代妻子與他人簽訂合同的,合同對妻子沒有約束力。但如果丈夫經妻子授權與他人簽訂合同的,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經合同當事人自愿簽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丈夫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且妻子是監護人 即:法定代理人。或者丈夫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且該委托書合法有效,并授權妻子代為訂立合同。否則合同的效力待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48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 超越代理權 或者代理權中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 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以前 善意相對人有撤銷合同的權利 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綜上,妻子如果既不是丈夫的監護人 即:法定代理人,也不是丈夫的委托代理人那么其沒有代理權 卻以丈夫名義訂立的合同 需要經過丈夫的追認未經追認的 對丈夫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丈夫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丈夫不做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信貸:比如公積金貸款,或者房產按揭放大貸等,你簽不簽字,合同都成立且有效的。房產抵押:你丈夫婚前買的房,然后你們結婚了,在婚后你丈夫瞞著你去做了房產抵押貸款,你沒簽字且不知情,那么恭喜你,有銀行違規操作的把柄了,那么銀行操作這筆貸款的人會求著你的。
你好,這是個比較簡單的問題,如果嗣后引起爭議,貸款有效,房屋抵押也有效;原因為,一、既然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那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知道老公代替老婆簽名,那就因為善意取得制度的規定,取得了抵押權;二、至于借款合同同樣道理如果小額貸款公司也不知道老公替老婆簽字,那貸款公司可以主張表見代理,合同有效;或者如果代理簽名不能成立時,那么畢竟老公是真實簽名,那這個合同的責任也就由他本人來承擔,與他老婆無關,此時合同仍然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