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上級部門叫什么_基層公證處是什么部門?
特邀律師
公證處不是屬于政府部門,也不是企業、學校等其它普通的單位,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公證處屬于司法局下屬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總體規劃由司法部統一部署,和公檢法沒關系。
公證費的標準請咨詢當地公證處,因為種類太多,標準不同的。有些是按件收取,比如委托,聲明,300-500不等。協議類有些按件,有些按標的額。繼承是繼承額度的2%。老婆在縣級的司法局工作,日常工作內容也包括公證處這一塊,簡單說說,不保證100%正確,僅供參考。簡單說公證處就是一個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一般沒有財政撥款,就縣一級的公證處,會有公證員助理若干名,相當于傳說中的臨時工,肯定沒編制,有些地方也要求持證上崗,不過考這個證比較簡單,基本上有關系的都能進去;再上面會有正式的公證員4,5個人,一般是事業編制(各地情況不同,不排除有些地方是沒有編制或是行政編的),也不用非得做過律師,只要你通過國家公證員考試或司法考試,有三年以上法律相關職業背景或2年以上公證處工作經歷,由司法行政部門領導提名,然后報省里審批通過,就可以成為正式的公證員;正式的公證員上面一般還會有一個主管領導,一般是事業編制或行政編制。公證員助理的工資較低,可能和當地的一般工人差不多,正式的公證員工資較高,有些地方按具體業務量考核。公證處本身出不了任何證明,只是把別的單位的相關證明拿來給你做一份公證書,證明你的那些證明是真實的,可以充分必要地出你想要的公正結果。這段話說得很繞,但事實就是這樣,舉個例子,比如你想繼承亡故父母(舉例方便,非不敬)的財產,但銀行不能說給你就給你吶,于是你就得證明你是唯一合法的繼承人,至于怎么證明,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很多情況都需要公證員本身的經驗來判斷,總之就是把那些需要的材料收集齊拿給公證處,公證處負責證明那些材料可以充分必要地推斷出你確實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后給你發公證書。至于公證費,就看你那些材料是怎么找來了,如果需要公證處幫你收集,那費用可能就海了去了,如果都是你自己找來的,那費用就相對較低。
公證處不是屬于政府部門,也不是企業、學校等其它普通的單位,公證處是依據法律規定設立的證明機構,其權利和義務由特定的法律進行規定。 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任何地方公證處的主管單位是當地的司法局。根據《公證法》 第五條 規定,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和公證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但是,當事人應該清楚,司法行政部門,只是具有鑒定檢查的權力,不影響公證處獨立行使權力,辦理公證業務。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8條公證機構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管理辦法里沒有“基層公證處”這名稱,可能是你們那邊的人把區,縣公證處稱為基層公證處。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公證執業規范和執業紀律。公證機構辦理公證,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公證機構一般都稱為公證處。
公證處是事業機構,其上級管理部門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