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禮讓原則_十字路口不按規定禮讓扣幾分?
特邀律師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所以結合描述來看,由南向北行駛與由西向東行駛車輛相撞,應該是由西向東行駛車輛的責任。
謝邀,沒有紅綠燈時當然是干路車讓主路車。如果都同樣的道路上沒有紅綠燈,通過路口時直行車讓右側車輛先行。
沒事的這個你放心吧 我經常都不安道走的只要是綠燈電子眼不會拍照的,綠燈的時候有車排隊很長我都是經常逆行的,主要小心行人就好了
按照題主的提問,我想這個問題可以分三部分回答。
一、機動車如何過人行橫道
好一點的人行橫道,有的城市設置了手動式紅綠燈,由行人控制。規模較大的城市,人流密集的人行橫道都設置有行人過路天橋,有的設置了地下人行通道,這樣的人行橫道不涉及機動車與行人發生接觸,也是最安全的。那么大多數人行橫道沒有燈沒有橋,只有一條斑馬線。
機動車過這樣的人行橫道,一定要減速慢行,有行人通過時,車讓人,人稀少時見縫插針,緩慢通過。那么行人怎么走?沒車的時候快速通過,有車的時候讓車先走,不和機動車搶道,做到人車合諧,互相遷就,互相禮讓。行人在通過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切忌猛跑或正走著突然掉頭往回走,這樣會使機動車判斷失誤,老百姓土話叫“相住了",極易發生危險!
二、機動車如何過帶有紅綠燈的路口
有紅綠燈的路口,相對來講是安全的,只要車和人都遵守信號燈指示通過,危險永遠不會發生,怕就怕有人不遵守這個規定,非要闖紅燈,非要置法律于不顧,那么,出現后果,只能是違法一方承擔,在有紅綠燈的路口,不希望有禮讓行人的現象出現,而是按著信號燈的指示,有序通過,在這里,只有交通法規,不存在禮讓行人的問題。
但有一種情況比較突出,就是大部分右拐彎的車輛不受紅燈限制,而這時,人行橫道上正是綠燈,這就涉及到禮讓行人的問題,右拐車輛遇到有行人通過斑馬線,哪怕停在路中間(右拐車輛一般都是靠右行駛,停在路中間的可能性比較小)也要讓行人先通過,這時的行人有優先路權,右拐的機動車必須避讓行人。在有信號燈的路口,右轉車輛與行人搶道通行是目前最大的矛盾。
三、機動車通過無信號燈的路口
有的路口沒有信號燈,甚至城區外的有些路口連斑馬線都沒有,機動車通過這樣的路口,駕駛員要睜大眼睛,注意力集中,萬萬不可溜號,也不能存有僥幸心理,依舊照常行駛,這樣是很危險的。過這樣的路口,需要提前減速。有行人通過時,需要減速讓行,不能和行人搶道通行,過這樣的路口,讓行與見機穿插通過并行,前題是一定要把速度降下來,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證道路的通行效率。做為行人來講,預判機動車與自已的實際距離非常重要,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不要先過路口,確定安全無誤后快速通過。
總之,不管過什么路口,只要按照交規去做,事故的發生率就會大大降低,信號燈只是起輔助作用,掌控通行安全還是要靠人,靠規則,靠遵章守法的理念!
字路口不按規定禮讓扣3分。具體情形如下:違法行為1:直行車輛未讓右方車道來車先行 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交叉行駛的車輛都希望盡快通過路口,正確的禮讓原則是:直行車輛需要讓右側車輛先行。 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中就有相關規定:“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提示:我國的駕駛艙在車輛左側,如果不慎發生碰撞,直行車會直接撞到右側來車的駕駛艙,很容易加重交通事故的傷亡。 處罰原則:扣3分。 ●違法行為2:左轉彎車輛未讓直行車輛先行 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經常發生互不禮讓的情況,正確的禮讓原則是:左轉彎的機動車應讓直行的車輛先行。這個規定也是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 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中就有相關規定:“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處罰原則:扣3分。 ●違法行為3:掉頭車輛不讓直行車輛先行 在日常行車中,我們經常能看到掉頭的車來回好幾把輪,終于掉頭成功,但這時候對向車道已經排了大長隊,正確的禮讓原則是:掉頭車輛需要讓直行車輛先行。這個原則和轉彎車輛禮讓直行車輛是一樣的。 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中就有相關規定:“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掉頭得先轉彎) 提示:掉頭的車輛由于需要的轉彎半徑大,所以有更大幾率導致交通擁堵,而且在對向車道有車輛駛來的情況下猛然掉頭,也有被撞的風險,所以這時多等幾秒,就能海闊天空。 處罰原則:扣3分。
您好! 感謝邀請!
嚴格來說,我們國家的一些大城市中,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已經越來越少了。同時,四輛車同時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處直行的幾率更是小的可憐。
不過,我承認至少在理論上這種情況是會出現的。那怎么辦呢?
這時候就要遵循“讓右”的原則了。也就是說,讓你右側的車輛先行,這也是世界上所有左舵駕駛靠右行駛的規則國家的法規。
原因很簡單,因為駕駛員在左側,要保證駕駛員的安全。
但是!如果四個路口同時都有車要直行該怎么辦呢?
我在一些歐洲國家的小鎮上還真遇到過不少這樣的情況。通常情況下,它們都是用“鎖鏈式”交替通過,也就是說南北向的走完,東西向的再走。這樣,大家都按照這個規則,就不會出現交通事故,也不會出現堵車的情況。
當然,如果你不按照這個方式行駛,最終獲得的,只有別的抗議聲以及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