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處理打架不公平怎么辦_打架案派出所處理不公平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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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向公安部門投訴,也可依派出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一般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級公安局)或者當地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每日講法觀點】雙方打架,經過派出所的處理后,對方仍然不賠償,相信這應該屬于普通的民事糾紛,雙方所受的傷并不嚴重,因此派出所一般只做簡單的調解。派出所當然可以再次組織調解,但是調解應當自愿、合法,如果一方不同意調解派出所無法強制要求對方調解。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雙方打架,派出所一般如何處理
在日常工作與生活中,人與人之間難免會發生矛盾,也避免不了為此大打出手。
如果雙方打架的情節不嚴重、受到的傷害也不嚴重,是不能認定為刑事案件的,派出所組織打架的雙方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有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派出所還可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派出所所組織的調解,應當符合自愿以及合法的原則,任何一方不同意調解或者調解以后不同意履行的,派出所無法強制對方調解或者履行。
當然,如果雙方在派出所的組織下調解完畢以后,一方不同意按照調解協議履行,另一方可以要求派出所再次組織調解。
調解不成或不按調解協議履行怎么辦?
如果雙方經派出所再次調解無法達成協議,或者對方不按調解協議履行,只能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向對方主張賠償。
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發生、侵權結果所在地等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可以將派出所組織雙方調解時所形成的談話筆錄、調解協議等,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提交,以此來證明雙方打架的事實以及雙方過錯程度。
針對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根據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來主張,通常包括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賠償項目。
總結
雙方因為矛盾而大打出手,如果情節以及受傷程度都不是很嚴重的話,原則上派出所只組織雙方調解,而調解要遵循自愿以及合法的原則。一方不同意調解或者調解以后不同意按照協議履行,派出所也無法強制對方,當然完全可以請派出所幫忙,再組織雙方調解一次。
如果調解這一條路行不通的話,想要獲得對方的賠償,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向人民法院起訴了,起訴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材料。
從你的敘述看,這事情不算不公。
說起來是一般的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扯不到正當防衛上面。既然對方受傷,你老公沒有傷,賠上500元也不算明顯不公。
1、如果警察拘留你,最長十五日;
2、對方也動手的話,你可以要求拘留對方;
3、如果警察處理不公平,你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4、警察處理過程中有違法行為,你可以向警務督察科投訴;
5、對方的醫藥費,你不同意賠償,可以要求對方去法院起訴;
6、你的醫藥費,你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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