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產更名不配合_離婚后對方不配合房子過戶怎么辦?
特邀律師
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但是對于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志,加上房屋管理部門又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變通手段,以便于房產過戶: 一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順利將房產過戶。 二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了。
分兩種情況:1、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此時可以以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或者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擴展資料: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5、委托書。
如果是法院判決的離婚,對方不配合辦理房產更名手續。
可以在判決書下達后,兩年內事情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
如果夫妻協議離婚,房產歸女方,三年了男方拒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辦理過戶
如果夫妻一方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均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一方仍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房管局送達執行通知,就可以過戶了。
簽完協議還有可能出現反悔的情況,如果夫妻一方反悔,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會受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钡?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女方提起訴訟要求男方配合過戶,實質上是一種確權之訴,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女方在《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簽訂之后不超過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訴訟。
離婚后房產過戶是否需繳納契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的規定,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 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繳納契稅。
離婚協議雖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卻沒有強制執行力,離婚協議不履行就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訴訟,為了防止簽訂離婚協議后一方不履行,可以在離婚時到公證處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