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和非控股股東_什么是控股股東?
特邀律師
這是由很多種原因造成的,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原控股股東的被迫減持。這類最常見,也最心酸,多是控股股東有股權質押,遇到這樣的一波熊市直接跌破警戒線而沒錢補充擔保品,只有看著財務公司把股份強平從而導致公司控股股東的股份比例下降,從而喪失控股權
2.出現惡意收購者,就是王石口中的“野蠻人”。先通過二級市場直接買到5%,再發公告進一步收購,股份直逼控股股東,再通過股東大會增加董事席位,最后通過董事會來挾持實際控制人,如果公司質量好且股權分散很容易出現這種情況,但結果往往會陷入股權爭斗的危機之中
3.控股股東主動拋售,雖然少但也存在過,控股股東通過財務手段挖空上市公司,再通過二級市場減持直至變為二股東,從而自動發生控股權的變化,這種公司基本沒救了,遇到了還是要趁早割肉為好
總之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沒有了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也就喪失了主心骨,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都是股票出現危機的信號,建議大家回避
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大家點贊和支持!
控股股東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絕對多數或者相對多數股份的那個股東,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個公司。
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第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第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于非控股股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控股多少就有控股權,分兩種情況,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簡單分析。
一、同股同權
同股同權,即擁有多少比例的股權,就在股東會上擁有多少比例的表決權。比如,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為30%,則在股東會議上,就有30%的表決權。
(一)2/3以上股權,完全控制,又可以稱絕對控制
此時,公司你100%控制,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你可以為所欲為了。
(二)1/2以上股權,相對控制
公司雖你控制了,但你在公司經營范圍變更,公司形式變更,公司增資、減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公司法規定必須經股東會2/3以上表決權才能通過的事項,你不能完全為所欲為了。除非,你聯合的股東的表決權合計超過2/3。
(三)1/3以上的股權,安全控制
在這種股權比例下,你可以對上述(二)涉及的公司法規定的重大事項實行一票否決權了。
也可以說,你可以阻止其他股東為所欲為了。
二、同股不同權
所謂,同股不同權,即擁有的股權比例,與其對應的表決權不對等。可能擁有低比例的股權,卻高比例的表決權;也可能高比例的股權,擁有低比例的表決權。
這個一般通過兩種形式完成對公司的控制:
(一)公司的章程規定
比如公司章程規定,擁有低比例股權的創始人,可以擁有高比例的表決權。比如創始人擁有公司10%的股權,但其表決權可以超過1/3、1/2、2/3,來實現對公司的控制。
這種操作,可能是創始人出讓了其分紅權等權利換來的。
(二)一致行動人
簽訂一致行人協議,與其他擁有股權的人,一個鼻孔出氣,同穿一條褲子,共發一個聲音,共同進退。
通過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若達到相應的表決權比例,可以對公司實現安全控制、相對控制或絕對控制。
三、其他情況
如果股權分散,擁有的股權比例低于1/3,或更低,但能決定公司董事會1/2以上的人選,通過控制董事會來控制公司;也可能通過控制公司的財務政策和經營政策來控制公司;如果該控股人僅是公司唯一(或提供占公司采購的大部分)的供應商、唯一(或銷售占公司銷售的大部分)的客戶、擁有獨有的公司使用的技術等,在這些情況下,也能控制公司。
以上簡單分析,希望能幫助到您。
不一定,好象萬科的大股東是華潤集團,但董事長王石卻不是華潤集團的人,這不能一概而論,當然,現在很多上公司的董事長往往都是由控股股東提名并由股東投票通過的,由于控股股東的話語權大,往往都能獲得通過,從而造成了控股股東就是董事長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