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勞動合同能起訴_單位有勞動合同自己沒有,能起訴嗎?
特邀律師
【每日講法觀點】單位有勞動合同,自己沒有,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但是題主如果是勞動仲裁類型的案件,應當先去相應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果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有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才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案件一般都是仲裁前置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勞動案件一般需要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之后如果勞動仲裁機構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一方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勞動者不知道勞動案件需要仲裁前置,有的雖然知道,但是認為仲裁前置耽誤了勞動者維權的時間、增加了維權的成本。也有很多用人單位不重視勞動仲裁,認為勞動仲裁的效力不如法院判決的效力高,因此用人單位缺席勞動仲裁也是司空見慣的。
勞動仲裁案件仲裁前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均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勞動案件原則上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先進行仲裁,之后法院才能介入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
勞動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起訴
在勞動仲裁機構不受理勞動者的仲裁申請或是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時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者所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或者爭議的內容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的范圍,勞動仲裁機構一般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那么,很多讀者看到這里就會產生疑問了,哪些案件是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范圍呢?一般來說,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如果因為下列問題而發生了爭議,必須先通過勞動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關于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等發生爭議的;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離職或者離職的原因發生爭議的;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加班、休息、福利、社保及勞動者保護發生爭議的;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發生爭議的;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等發生爭議的。
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能起訴嗎?
勞動者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并不影響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
不管是勞動法的法律法規,還是民事訴訟法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沒有要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時必須提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并不會導致不能進入司法程序。
(一)申請勞動仲裁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如果屬于上述勞動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的范圍,且勞動者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勞動仲裁機構均應當受理。
而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不僅僅是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工資的流水、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蓋章的工作證明、符合條件的工作牌、工作服等等,只要是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其效力等同于勞動合同。
因此勞動合同只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證據的一種,并不會因為沒有勞動合同而導致無法仲裁。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如果屬于上述勞動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的范圍,但勞動者不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
此時因為勞動者不符合勞動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的情形,勞動仲裁機構往往會不予受理勞動者的案件。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勞動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案件的,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不予受理的證據。勞動者可以憑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不予受理的證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案件,只有當勞動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一方對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此如果勞動者如果想要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有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不予受理的證明或者勞動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書。
總結
勞動合同雖然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但是并不是唯一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因此即使勞動者手上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只要有其他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就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勞動仲裁機構不予受理,勞動者一定要要求勞動仲裁機構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因為只有拿到這個證據,勞動者才能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只要你同你所在的單位或者企業有勞動事實產生,簽訂勞動合同,你去勞動局投訴和舉報,該企業都非常有用。更為重要的是,用人單位和企業同勞動者沒有簽訂用工合同,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金,且企業和單位面臨嚴重的處罰。
我們作為普通勞動者來說,都是靠付出我們的勞動技能和努力去掙的一份薪酬,然后維持自己的生活,進行家庭生活的負擔。這一份工作和薪酬對我們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各種不公平待遇或者剝削勞動者的行為是企業的本性之所在,就是企業的本來面目。他們會鉆勞動法的各種空子,從而在工作中不斷克扣和壓迫勞動者,他自己的。獲取更多的剩余價值。
是作為勞動者,對最基本的勞動法的條款細則,應該有所了解和認知。一旦當自己忍無可忍,需要借助法律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動地位和勞動權益的時候,就知道如何應對!
企業在同你發生勞動關系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去勞動局投訴和舉報該企業的違法行為,當然有用,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1、只要你同你所在的企業和單位發生勞動事實,不論有沒有簽訂勞務合同,都是表明您在這家企業和單位工作過,付出了努力和才能,法律是認可的。
這一點無需質疑。你去勞動局去投訴和檢舉,是完全有必要。不要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心里沒底,覺得這樣的投訴和檢舉是沒有作用的。其實完全不是這樣。
2、企業同勞動者發生勞動關系,沒有簽訂勞務合同,是極其嚴重的勞動違法行為。
如果勞動者去勞動局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檢舉企業和單位的違法行為,相關部門一定是會支持的。不僅要追究企業的違法責任,要面臨高昂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追究企業的民事責任。更為勞動者要進行賠償金,這是必然的。
但是,勞動者去投訴和檢舉的時候,一定要為相關部門提供一定的勞動證據或者勞動事實。例如你在該單位工作時的工資條、薪酬記錄、工作服、工作記錄的,以及其他一切可以證明你在該公司或者單位工作的正確。
清楚了這些,你就直接可以去投訴。
總得來說,
企業同勞動者沒有簽訂用工合同,是非常嚴重的勞動違法行為。其他的如給員工沒有繳納社保、克扣工資或者惡意欠薪等這樣的行為,只要勞動者去勞動大隊或者勞動局投訴和舉報企業和單位,就一定可以維護勞動者自己的職業權益和職業利益。不僅企業會面臨整改、罰款,甚至涉及民事行為的責任。勞動者個人而言,不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或者勞動賠償金,也可以維護自己的職業權益和職業利益!
希望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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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與職工解除合同應當協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程序。
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應當向職工支付補償金。
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單方解除合同,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
感謝悟空系統邀請,樓主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工種和協議不負,自已覺得公司違約想走人。的確公司違約了,合同一經答訂受到法律保護,合同不受行政層次干擾,不按協議操作熟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選擇離職法院起訴,法律是支持的。也不知道你干了多久?剛簽約剛開始干,若不存在多少經濟糾紛,就沒必要大動肝火法院起訴維權,雙方協商解決離職就行了。根據實際情況,自已作出論斷選擇。不知我的回答能否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