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勢力和黑惡勢力有啥區別_什么叫做黑惡勢力?
特邀律師
有哪些行為算村霸和黑社會?
當前,全國正在轟轟烈烈地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并且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批黑惡勢力被打掉,一批保護傘被打掉,正在向縱深推進。
至于哪些行為可以算得上村霸,或者是黑社會,可以從以下方面來判斷:
一是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二是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三是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四是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五是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六是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總之,在農村欺壓百姓,稱王稱霸的,都可能是村霸。至于是不是黑社會,那要嚴格按照法律來界定,比如有固定的組織,有保護傘等等。幾個流氓混混,可能稱得上村霸,但不一定是黑社會。
然而,對于廣大老百姓來說,村霸是令人非常痛恨的,或許夠不上黑社會,但也一定要從重從快懲處,在量刑上應該考慮頂格處罰,而不宜考慮從輕情節,這應該才能取得應有的打擊效果。
黑惡勢力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頑疾,是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大隱患,國家明文規定必須徹底鏟除。
黑惡勢力是指在固定的區域范圍內,或某一行業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為所欲為,稱霸一方,欺壓百姓,擾亂公共秩序,實施多種違法犯罪活動,而組成的團伙或組織。
認定黑惡勢力犯罪必須符合四個特征:一有3人以上的組織形式,有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二有固定的地盤,即相對的犯罪活動區域或某一個行業。三有明顯的犯罪公開性和暴力性,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明目張膽地參與各種違法活動。四多次進行違法活動,群眾反映強烈,民憤極大,對社會治安、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危害。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和積極參與以暴力、威脅或其它不正當手段,有組織有目地的違法犯罪活動,橫行一方,尋畔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放貸,欺行霸市,殘害百姓,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的黑社性質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它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最高檢反貪總局三局孫忠誠局長曾經向新華社介紹,橫行基層組織的黑惡勢力有四個新的特征:亂政、抗法、霸財、行兇。
老虎可能很遠,但蒼蠅每天撲面,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黑惡事件和黑惡分子,還有腐敗勢力,如果聽之任之,得不到懲治,將極大地侵蝕執政基礎,所以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從重從嚴打擊黑惡犯罪,要讓黑惡勢力群體膽戰心驚,坐臥不安,讓人民群眾拍手稱快。
基本是同層次較量,免強分了個正邪而已。
我表弟之前是混黑社會的,而我堂哥到現在也是混社會的,兩者有什么區別呢?
區別大著呢!
混黑社會的努力表現得自已和普通人沒有區別!
混社會的努力表現得自已和普通人格格不入!
為什么要這么表現呢?
我表弟曾經在云南混黑社會,幫派在當地勢力相對較大。當地涉及到沙土、夜總會、KTV,民間非法放款,聚賭的基本上都和他們有關。
但是,這個黑社會的成員非常低調。除了在這些行業里知道他們的行為外,平時看起來就是正正常常的普通人。而我表弟平時還相當有禮貌,坐個公交都能主動讓座。
說白了,黑社會就是打法律擦邊球或不正當需求的一部分人,這些人有組織、抱團;但相對的,不以影響普通人的生活為目的,而是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
而混社會呢?就像我堂哥。
一天到晚穿得個流里流氣,褲子皮帶都不肯好好扣,大冷天的還穿個花單?,走個路和王八爬沒區別。
在家里基本上是被無視的類型,不工作;在家開口基本上除了要錢沒有別的事。
身上有紋身,還紋了很多。有假的粗金鏈,洗澡能浮水面的那種。
每次我見到他,他總和我吹牛。今天去那里吃了碗小面沒給錢老板還給了一包煙;晚上去那里洗腳看別人不爽打了別人一耳光;半夜一幫人吃燒烤太吵被樓上的倒臟水幸好跑得快沒沾到。
反正,就是他如何欺負到了別人,別人如何怕他;他如何威風等等!
看著已經四十多快五十的堂哥,那染得黃黃的頭發中滲雜著的幾絲白發,我真替他覺得不值。這么大的歲數了,還是個孩子,還處在判逆期!
混社會,就像處在判逆期的孩子,滿是破壞規格的欲望和小投機的思想。
有次表弟和堂哥還有我都在一起。
我問混社會的堂哥:”你干嘛不和表弟一起混呢?“
堂哥委委的回答:”混不起!“
呵呵,他知道混不起,可是還在混。
你們身邊有這樣的人嗎,說說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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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題主提出的問題,我一時陷入深思之中……恍惚間,我回到了童年時代。那還是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我正在聽小學語文老師的造句課,由于詞類欠缺,常出現文句不通的現象。如天真——今天真熱;學習——我們上學習字!等等!今天,老師又布置了一個用成語"胡說八道"造句的作業題,我怎么也造不出來,于是,老師只好讓我回家,將之當成了家庭作業去完成了!
回家后,苦思冥想,終于來了靈感:領導說教師不備課就是黑惡勢力,這簡直是胡說八道!于是將這個句子寫了下來,第二天早讀時交給了語文老師,老師看后批閱:句子通順,事實合理,但不可說!我怎么也想不通,老師不是經常教育我們要實話實說,不打逛語嗎,怎么不可說呢?!
直至今天,我才知道,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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