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親了后悔了彩禮可以退嗎_定親后男方不愿意還需要退彩禮嗎?
特邀律師
謝謝悟空老師,在農村男女悔婚,就牽連財產分配問題,怎么分,誰給分!
如果是女方提出解除婚姻,那你就分文不的把錢于和財物還給男方,至于辦事吃的,花的和食品都算錢。
如果是男方提出悔婚,彩禮錢有可能女方就不給了,即使給你也是極少數的一部分,絕對不會全額退還的。
由媒人和雙方長輩坐下來共同商量解決。
如果是結了婚悔婚的,感情不和,婆媳不和或者其他原因,由雙方村調解委員會出面調解,爭取和好,一般卻和解了。
到了非離不可了,那就要走法律程序,第一法庭根據情情況,出面和解,第二無法調解,宣布判決離婚。
判決離婚就要牽扯到財產分配(婚前,婚后財產),和孩子撫養費的問題,最終由法院根據民間民事糾紛案以法判決!
最后,我衷心勸告大家(那些正在離婚和準備悔婚的朋友們,牽手是緣,緣在情中,互敬互愛,地久天長`),互相包容,和氣生財,讓愛永恒!
謝邀請:
關于彩禮問題,如果查明屬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規定: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并導至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規定:可以要求對方返回彩禮。
定親的彩禮退回去?怎么吹了,哈哈!定親的彩禮,一般來講,都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贈與的。既然是沒有達到結婚的目的,退還部分或者是全部彩禮。
在訂婚,或領證后,因某種原因,沒有達成結婚(沒同房),退還彩禮都是應該的。退還彩禮,應該是雙方父母及當事人,能夠坐下來,心平氣和的協商解決。一般來講,男方提出分手的,哈哈!能拿大額現金回來就不錯了。做為兩家成不了親家,也別做仇家。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訂婚只是民間習俗,不是結婚的法定程序,彩禮盒五金可以要回來,建議先由兩家人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才建議通過訴訟解決。
在法律層面是可以要的,但是這個還得分情況。比如說他就沒錢法律,也不能強制性去做這件事情。充其量的話會把他加到失信人名單里,如果他確實沒有錢呢,你說也不可能說把他拘留幾個月,是不是啊?但是的話一般都能要回來,你還是看情況,實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指定是判他全額退還給你的,如果你有相應的證據的話。
這看當地風俗了吧,不過既然這樣問了,可能就有這樣的風俗。說說我們這兒吧,一般定親后男方提出分手,按理說是可以不退彩禮的,但也是分情況的,看男女兩方的家庭關系,以及人品了。
我相親那會兒倒是沒有遇到男方提分手,而是我自己提出分手。因為本來我就不太愿意,加上后來事業有了變動,去了別的城市工作,就主動提了分手。而那時候雙方也見過家人了,她媽給我一些見面禮什么的,最后我媽不僅把錢退還了,還多給他一些,說是補償我們交往期間他給我花的一些錢。
到我弟這也是一樣,因為定親太急了(不知道為什么見面幾天就定親,時代變了,還是父母心情急切),兩人感情沒到一定程度,女孩表現得既不喜歡他,又不主動提分手。我弟也對對方沒了耐心,又不敢主動說散。
不過幸虧媒人和我家關系不錯,最后在他的說和下,把錢退了回來。那段時間全家人都為了這事絞盡腦汁,我弟都差點有心理陰影了。
這里我說的彩禮是定親時男方拿的錢,還要看金額多少,以及對方的悔婚給女方帶來的傷害有多大。理論上可以不退,不過也看個人想法,以及實際情況了。
感謝邀請!法律規定全額退還彩禮情況有二1、尚未結婚。2、已結婚,但未共同生活的。因此,這個可以肯定的告訴你,走法律途徑是完全可以要回彩禮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