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什么的工作機制_禁毒工作的基本之策是什么?
特邀律師
我國禁毒工作的基本之策是預防教育。
預防教育作為禁毒工作的基本之策,更加強調運用多種手段綜合治理毒品問題,更加強調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工作同步推進,符合毒品問題發展規律、中國毒情和綜合平衡的國際禁毒戰略。
在禁毒宣傳教育中,《禁毒法》規定國家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明確了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有關組織以及學校、父母和監護人針對不同對象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的法律義務。
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傳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如下內:
第四條 禁容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 國家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安全生產的“工作機制”: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我國禁毒工作的治之之本是:
1、“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方針。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2、“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4、“國家鼓勵對禁毒工作的社會捐贈,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5、“國家鼓勵開展禁毒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緝毒技術、裝備和戒毒方法。”
6、“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
(1)在內容對象上的區別。工作計劃一般是針對以后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的全面工作的。 工作方案則針對一定時期內某一項、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動。
(2)在表達手法和表現形式上的區別。雖然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在寫法上都比較靈活,可要點式,可條文條款式,但因內容和功能的差異,計劃畢竟以條款、表格式居多,且在條款內的表述相對原則和模糊,而方案則多數是條文、綱目式的,條文內的表述明確,具體而詳盡。
(3)在數量上的區別。工作計劃于同一部門、同一單位的工作在一定時期內只有一個,如《某市關于某方面的工作計劃》。工作方案卻可以根據需要和可能制定幾個,這樣才有比較、選擇的余地。
(4)在效能特點上的區別。工作計劃制定的是以后工作的目標、任務、方向、原則和措施辦法,重指導性。如計劃例文。工作方案擬訂的則是以后工作的藍圖和細則,重可操作性。
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實行黨委統一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全面負責、各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協同參與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