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訴贈與返還嗎_婚外情中,夫妻一方贈與小三的財物,原配能要回來嗎?
特邀律師
你好,先代理過類似的案例,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真實案例簡介
這個案件發生在大概10年前,男方是外省的一位土豪,女方是我們本地人。
那個時候流行用扣扣,男方通過扣扣跟女方聊天并視頻以后,感覺有眼緣,雙方還沒見面,男方就打給女方五、六萬元“零花錢”。
沒多久,男方就飛過來跟女方見面,第一次見面雙方就在本地五星級酒店過夜了。
之后沒多久,男方就主動為女方在我們本地購買了一套房子,當時付了40多萬的購房首付款,是男方在房開商處直接刷的卡,但是房子是女方個人的名字。
后來,男方的女兒一次偶然的機會,發現了父親在這邊有小三,男方的原配從女兒處得到男鄉出軌證據后,與男方攤牌。
男方迫于壓力,同時也想挽回婚姻,向原配作了坦白,并提供了付款給女方零花以及購房的流水憑證。
于是原配通過朋友介紹,輾轉找到我們代理這個案件。該案后來法院判決男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未經共有人同意,其贈與行為被認定為無效,小三因該無效贈與行為而取得的財產被判決返還原配。
律師評析
夫妻之間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婚后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規定,對于夫妻共有的財產,夫妻之間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這里的平等處分權包含兩層含義:
一層含義是,對于金額不大的日常生活的開銷,夫妻雙方都可以自行作出決定。
另一層含義是,對于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金額較大的開支,夫妻雙方應當共同作出決定,未經雙方共同決定,一方不得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本案就是屬于后面這種情形,男方動用數十萬巨額夫妻共同財產,到外面無償贈與小三,既違反了上述夫妻同處分權的法律規定,也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
而小三這一方取得這個財產,是無償的,而且并非善意取得,因此該贈與行為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是共同共有關系。在夫妻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其財產是一個整體,因此這里的無效是全部無效,而不是部分無效。也就是說是全部返還,而不是只返還原配一半。
這個案件有人覺得小三有點冤,甚至有觀點認為,原配只能要求返還她的那一半。但是,也有人認為,如果只返還一半,那么小三實際上就從中可以“獲利”,這相當于法律變相鼓勵小三行為,這與社會的善良風俗是格格不入的。
歡迎討論。
理可頓悟,事需漸修。我是@文金發律師 。
夫妻共同財產,他老婆沒同意,就私自贈人是不合法的。
要看證據是否充分。
起訴,必須返還,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