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探視拒絕給撫養費_前夫不給撫養費,他爸媽還總想看孩子,能拒絕嗎?
特邀律師
我應該最有發言權吧!
在我女兒一周半的時候,我們離婚了,我說我一個男人帶孩子麻煩一個月給你兩千塊撫養費,大了些我再繼續加,她不肯,不要孩子,也不給撫養費這些我都認了,養個孩子我還是沒問題的,但離婚的時候,我跟她說過,你不撫養可以,這輩子你都別來找她,一周多的孩子你都舍得拋棄,作為人,你連最起碼的良知都沒有,所以你不配,跟我在一起五年,沒讓你工作,沒讓你做家務,想買什么就買,想吃什么就帶你去,你還吃飽撐著扯淡,明確告訴她做一個父親,我天天都在爽,孩子降生我就做了爸爸,而你了,懷孕十月,妊辰反映,吃了吐,吐了吃生孩子又痛,還是從你肚子里出來的,你說不要就不要,不管以后你生老病死,我都不會讓你看,只要我活著一天,天王老子都拿我沒辦法,可能有網友說,我剝削了女兒的權利,你們也不必站在圣母的角度看待事情,倘若你的母親也是這樣拋棄你的,你還會這么發表圣母情感嗎,夫妻之間合不來分開是很正常的,但是自己的親生能割舍的,這種人在我眼里就是一坨屎。所以,奉勸還沒有孩子的夫妻,倘若有了孩子,請善待孩子,孩子真的很無辜,他們來這個世上也不容易,請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倘若給不了,就不要帶他們來,畢竟苦了孩子我們也累。
編輯
謝謝邀請;離婚有孩子的男女,一定要以培養和教育孩子為重點,把對未成年孩子在生活上的撫養放在第一位,那才是負責任,有擔當的父母。要是連最起碼的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為人父或者是為人母,這一生也太失敗了。
就如樓主所說,離了婚,你每月給撫養費800,有探視權,現在對方不讓你聯系小孩,你要不要繼續給撫養費的這個問題,我首先就可以明確的答復你,探視孩子和撫養孩子,是兩個在法律上不同概念的問題,是不混為一談的。
女方拒絕你和孩子聯系,這是女方剝奪了你跟孩子的合法權益,并不是孩子不想見你。你要是拒絕撫養自己的孩子的話,這就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虎毒還不食子,要是你拿不給孩子的撫養費來威脅對方的話,這不變成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了嗎?你就忍心給孩子再次造成人為的傷害嗎?
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同時,法律還明確規定;有孩子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對方來探視孩子的權利。并且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撓和拒絕未成年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是母親的權利。
也就是說,雖然你們離了婚,孩子還是屬于你們雙方共同擁的,雙方就必須承擔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如果兩個大人離了婚以后,恩怨還在繼續的話,遭災受難的可就是你們的孩子了,作為父母的問心愧不愧疚呀。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你沒有給孩子的撫養費,依法你也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只是你有臉面對孩子嗎?如今對方既然要違法的剝奪你探視孩子的權利,你就拿出證據,完全可以把對方告到當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更改孩子的監護權。只要有事實存在,證據確鑿,法院就會支持你的請求,把孩子的監護權改判給你的。
拿起法律的武器
如果是我,我一定不會讓他們看。我家附近有個鄰居,也是離婚了,男方囂張地說,就不給撫養費能怎樣?
女人就不讓看孩子,那婆婆撒潑,躺前兒媳婦樓下,躺好幾個小時,沒人搭理,去敲門,親家出來就扇耳光。結果,后來不來了。
孩子的撫養費都不給,把撫養孩子的責任壓在一個人的肩上,還讓他們看孩子?他們用什么身份看呢?
那些說人要大度,要寬容的都遠點去吧,沒有錢沒有飯吃還要寬容?
不讓看,還要一點一點告訴孩子,長大了,也不認他們,斷絕就徹底,千萬別裝大方,苦自己全吃下,他們轉身就笑,這傻女人!不能給他們這個機會。
孩子不讓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