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突然死了房貸怎么辦_貸款買房人去世房貸怎么辦?
特邀律師
對于不同的貸款品種都有不一樣的做法:
1.抵押或質押類貸款。就是以土地、房屋等等作為抵押物,抵押給銀行的,或者以保單、銀行存款或者理財產品等質押給銀行的貸款,當借款人沒有能力償還或者去世了,銀行就會處置抵押物來償還債務,最常見的房貸,如果房貸還不上了,銀行就會拍賣房子來償還銀行的貸款。當然如果有保證人或者配偶愿意償還這筆貸款也是可以的。
2.有保證人的貸款。一般,如果有保證人的情況下,銀行在拍賣房子之前會與保證人協商,看保證人能否償還這筆貸款,因為銀行是不能直接拍賣房子的,都是需要通過法律途徑,銀行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借款人和擔保人都會一起被起訴,所以當借款人無力償還或者已經去世,擔保人也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銀行就會申請拍賣抵押物來償還貸款。如果抵押物價值100萬,但銀行的貸款只有50萬,那拍賣后法院只會把銀行貸款的本息部分給銀行,其余部分是退還給借款人的,借款人已經去世的這筆錢就會作為遺產給繼承人繼承。如果抵押物價值100萬,但銀行的貸款是200萬的情況下,就是拍賣了抵押物之后,還未足以償還銀行的債務,銀行是有權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繼續追償貸款,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去世了,并且沒有其他遺產來償還貸款的時候,這筆貸款也就無法償還了。
3.無擔保無保證貸款。最常見的就是信用卡欠款,一般這種情況銀行都是要求拍賣借款人的資產償還債務,但是在實際執行的過程當中,如果金額小的時候,銀行追債的成本較大,所以在金額小的時候,銀行一般都會自己核銷了,金額較大的銀行才會通過法律途徑來拍賣借款人的資產,償還債務。也有一部分銀行,開了信用卡之后就會為持卡人買一份保險,當持卡人無力償還或去世了的情況下,他的信用卡欠款由保險公司賠付。
4.連遺產都沒有的情況。當這筆貸款沒有保證人沒有抵押物,借款人連遺產都沒有了,銀行也不能再追究了,只能是壞款核銷了,沖減利潤。
分為三種情況看:
1、如果你在申請購房貸款的時候,購買了一個叫借貸人意外險的保險的話,這個保險會判斷責任是意外死亡、燒傷、殘疾等時,保險公司會負責賠付,這里要注意必須是意外情況,否則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付的;
2、如果你沒有購買保險,但是你有兒女時,你的兒女可以去銀行辦理房屋過戶,幫你繼續還貸;
3、如果以上兩條你都不滿足,那么銀行就會在你逾期到達一定期限后,將你的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所得的款項優先用于償還貸款。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董巖:
我們要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根據我國的《繼承法》債務人死亡后,債務是不消失的,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是否留有遺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
公民死亡后其財產的繼承人同樣繼承債務,其債務會有其財產繼承人歸還。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債權人的債務。
《擔保法》第六條規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債務的行為?!?/p>
其實說到這里已經很明白了,如果生前借了錢原則上只要有財產,有擔保人有繼承人的話他們就要承擔起這部分債務,幫債務人還錢。
如果是借的銀行的錢還好,因為如果沒有償還能力的話,銀行不會剝奪借款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這個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比如只有一套住房又正好夠你們家人居住,那么這套房子就不能拿來抵債,因為收走后就沒地方住了,這個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家里3口人卻住著幾百平的別墅,這種情況房屋就會被拍賣,但是這種情況銀行要給你提供租住的地方,拍賣的金額要給你換一套小的房子,其余的銀行拿走。
如果是借的民間高利貸的話,他們催款就沒有那么溫柔了,這個時候要多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根據我國法律年利率超過24%-36%的利息是可以協商不還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要這部分錢,超過36%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為嚴格意義上的高利貸,可以不還。
首先對于家人故去這件事小編表示哀悼,但是債務就擺在眼前也不能不管,還是要積極的協商處理,多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這種情況下,無非兩種方式:
1、留下房子,這需要親屬幫忙,前期內幫忙墊付貸款至他有能力開始償還貸款,后期他再還給你墊付費用,作為親屬,我覺得這種情況下有些忙能幫還是要幫的,大家一起也可以。
2、不留房子,因為現在房子還是比較值錢的,與其等著逾期法院拍賣,不如和孩子協商后,買掉房產,還清貸款,至于有沒有增值就另外一說了。
3、最后的一條路,逾期,違約,法院拍賣,真心不建議走。那一條路都比這個強,只要有個靠譜親人都走不上這條路。
這其實不僅是因為感染肺炎身故,銀行如何處理的問題,而是任何意外導致的身故,銀行會如何處理欠款。
1、我們日常用的信用卡,一般都是綁定了儲蓄卡自動扣款還貸的。這對銀行來說,也就是一重保障,所以,只要儲蓄卡中還有剩余資金,自然就直接執行了還款。銀行也不會有損失。
2、儲戶意外去世,就和銀行無法主動通知儲戶的后人,來提取儲蓄卡中的存款一樣,銀行也沒有辦法第一直接得知,哪個信用卡的戶主已經離世。大概率只能是在扣款的時候,發現有逾期,銀行柜臺主動去聯系戶主,才有獲知相關的信息。在辦理銀行卡的時候,一般不會只留一個電話 ,而是同時會留一個緊急聯系人電話,所以,大概率銀行還是能找到人的。若是信用卡的親屬,認可 這筆款,自然也會幫著還掉。
3、還有一種情況,意外離世后,家人如果沒有銀行卡的密碼,可能主動會去銀行辦理銷戶,這時候,關聯的信用卡自然也會一并被處理。
4、如果是家人不主動還款,那銀行可能就會執行起訴,要求信用卡戶主的財產繼承人來還債。銀行的資產回收,應該都是單獨劃給專門的公司在做的,他們處理這種事情有標準的流程,也很熟悉,除非是專業老賴,否則也不至于走到這一步。
總的來說,銀行的風控系統,肯定也考慮到了這種意外情況,如何應對,信用卡有一定壞賬也在銀行的預估范圍內。所以,還是讓銀行去操心這個問題吧。
房屋按揭還款沒還完,人去世了由其遺產繼承人承擔其還款義務,如果沒有人繼承遺產,則由其遺產來償還其貸款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
大家好!
一個人突然去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和欠其他人的錢一個樣,都是錢都是債,對吧?至于該不該由家人還?不同的人都想聽到自己喜歡的答案。欠錢的家人多希望人死賬銷,銀行和支付寶卻又希望大家都來捧場。我只想說,對不起,我不為任何人站臺!該不該還,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債主說了也不算,哪究竟誰說了算?……法律。
今天只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其他的“壞”消息,不用贅述,大家都懂的!
以下幾種情況家人可以不還了:
人死了,其名下一個子兒也沒有,沒有任何財產,只有三塊石頭一口鍋,放心,家人不用還了。
雖然有財產,但無人繼承,家人就不用管了,銀行支付寶會吃“自助餐”。
雖然有財產,也有繼承人,但繼承人全部跑路了,下落不明,你說找誰還?
銀行家和馬云爸爸說,那錢送給你了,就當慈善捐款,家人笑納即可,不用講理。
銀行家和馬云爸爸又說,最近我很忙,沒時間來找你,那也有可能暫時不還,呵呵…
突然發現所簽借款合同是嚴重違法合同,且銀行家和支付寶負擔全則,好家伙,你也不用管了。
明知道借款人是用來吸販毒品,走私,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活動,銀行和支付寶仍然借給他的,家人還是不用管……
口水快說干了,突然我倒也覺得“人死賬銷”好像有點道理。但是試問,如果這些錢是從你的朋友,同學,戰友,姨媽,姑父,七大姑八大姨那里借的,你會也非常鎮定,非常坦然地給他們說“人死賬銷”嗎?同樣是錢,銀行和支付寶的錢不是親媽生的?這里邏輯是否出了問題,不符常理。
人類社會之所以能夠告別了蠻荒時代,走向文明社會,靠的不僅僅是倫理和道德,是法律的公平與懲戒才規范了混亂不堪的秩序。誠信的缺失,撕裂了多少親情和友情,拆散多少美好家庭,曾經的“三角債”令多少工廠企業為之倒下,滿目瘡痍,至今歷歷在目。
為什么你缺錢,朋友不借?親戚不借?銀行不借?小貸公司也不借?借錢難,難,難?又能怪誰呢?因為信用缺失,面對信任的嚴重缺乏,他們絕不可能無動于衷,慷慨解囊。同樣是錢,都是用智慧體力和汗水,一分一厘掙來的,來之不易啊!他們更不愿看到借錢是孫,還錢是爺的面孔!今天,社會信用建設再次聲勢浩大的向你走來,你又作何感想?信用環境的不斷改善需要從每個人做起,不能只對別人指手畫腳,而自己卻置身事外,無視信用,藐視法律。古人說,前人栽樹,后人乘涼。如果前人都來砍樹呢?后果就不多說了,大家都懂。人在江湖,欠人的終究要還,該你的終究是你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續關注【龍門山客?!?,分享更多財經知識,謝謝你的閱讀和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