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能聘用退休人員嗎_離退休返聘簽勞動合同嗎?
特邀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第八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退休人員按勞務關系處理,要簽勞務合同。
根據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已經正式退休的人員 ,如果再到社會上重新進行工作 ,那么與用人單位建立的一般是屬于勞務關系, 而不是勞動關系 ,所以這種情況下不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而只需簽訂勞務合同即可。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員工已經辦理退休了,公司可以拒絕留用嗎?如果說員工已經辦理退休,那么也就意味著自己公司和員工已經正常的解除了勞動合同,因為當一名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后,那么這個勞動合同關系都是自動解除的一個狀態,所以說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那么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和這名員工已經沒有了隸屬關系,當然是完全有理由拒絕留用這名員工的。
因為作為員工來講,那么他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所以說不具備和工作單位已經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條件,另一方面自己已經享受到基本養老金的待遇,那么即使失去工作單位的這份工資性的收入,但畢竟自己擁有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也是能夠保障自己生活來源的,所以離開工作單位也是一件未嘗不可的事情,當然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完全有理由選擇留用或者不留用,這完全掌握在工作單位手里。
所以說,對于退休人員來說,那么企業單位只要是不留用,完全有理由讓他回家去享受養老的生活,當然對于有些技術條件好的,性格好的一些員工,可能企業單位愿意留用,那么完全也可以按照勞務合同的性質,來進行留用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退休人員屬于第2份收入。在發放工資時,因退休人員已經再領養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不同的地方就是,社保不用交,社保不能進行抵扣,發放工資是時個稅的起征點為5000元。
單位聘用退休人員支出的要低一些,單位聘用退休人員應簽定勞務合同,而且單位聘用退休人員有一個好處就是 可以聘用在一個領域內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員,為企業提高知名度,創收提供便利條件。
總而言之,單位聘用退休人員對于單位和退休人員來說都是有利的,單位節省開支,退休人員增加了收入。
歡迎您在評論區留下不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