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最基本的義務_投保人有哪些義務?
特邀律師
怎么會選如實告知呢,呵呵。 投保人最基本的義務是交納保費,保險人與之對應的基本義務是承擔賠償和給付的義務
投保人主要的義務就是負責交納保險費和進行相關的如實告知,有退保的權利,對保單的現金價值擁有所有權。所以我們要知道,被保險人的保險,投保人是有權利退掉的,對于被保險人來講,有了保險,不一定保險。如果有一天發生了婚姻的變化,投保人是可以有權利退掉保險的,這樣我們就失去了保險,退保是不需要經過被保險人同意的。
投保人的義務:
1、如實向保險人告知有關投保標的的重要潛在風險;
2、如實向保險人說明保險人針對投保標的的風險詢問;
3、投保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及時向保險人報案;
4、對保險事故采取積極措施,降低損失;
5、向保險人說明事故原因;
6、向保險人提供理賠所需要的材料;保險人的主要義務為:1.說明告知合同內容,免責條款等的義務2.賠償和給予保險金的義務3.及時簽單的義務。4.對于被保險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險條款相關協定內容等的保密義務。
投保人的義務是繳納保險費保險人的義務是承保保險合同中的風險保障?
投保人的最基本義務是繳納保費。
投保人在保險合同中有比較重要的作用,那么,具體有那些作用呢,今天我們一起來探討學習下。第一:投保的權利每一張保單都是由投保人投保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第二:繳費的義務投保人對保單有繳納保險費的義務。第三:擁有指定被保險人的權利被保險人的指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塊,因此,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可以針對自己的意愿來指定投保受益人的人選和收益份額。第四:保單貸款投保人可以用保單在保險公司進行保單貸款的權利。以及保單在第三方公司進行保單質押信用貸款等的權利。第五:如實告知的義務在投保中,投保人必須將被保險人的情況如實的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對被保險人進行是否進行承保的判斷。第六:終止合同投保人擁有終止保險合同的權利。第七:變更信息權利投保人對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住址職業信息等都可以進行修改和變更的權利。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這些都是投保人所擁有的投保權利和義務。
投保人最基本的義務就是繳納保費,保險人的最基本的義務是在保險事故發生后根據合同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者給付責任。
1.繳納保險費義務的履行:保險合同訂立后,投保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額和方法,向保險人交納保險費。交納保險費是投保人的主要合同義務。2.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的履行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可以分為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的法定義務和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的約定義務。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的法定義務是指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的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的義務。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的約定義務是指由當事人通過保險合同的具體條款約定的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的義務。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的安全應盡的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3.保險標的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履行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4.保險事故通知義務的履行: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負有將此情形及時通知保險人的義務。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及時通知保險人,有利于保險人及時查勘現場,確定損害發生的原因和程度以決定是否向被保險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因此,各國保險立法一般均有保險事故通知義務的規定。5.投保人對施救義務的履行: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被保險人因積極施救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并在保險金額之外另行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6.提供單證義務的履行: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合同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