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民事后刑事的法律規定_交通肇事先民事后刑事可以嗎?
特邀律師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常來說,對于一般的匿名舉報發現無此事都不會進行查處或追究其責任,但是有種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歪曲事實,偽造材料,污蔑造謠,可能會涉及違法,這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
舉報是紀檢機關等部門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活動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手段。根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每年查處的賄賂案件當中,有七八成是源于民眾的舉報。
近年來,檢察機關接到并受理的各種類型的舉報線索上百萬件,但有些舉報質量不高的線索,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這些案件線索中有一半是匿名舉報。
匿名舉報確實存在諸多的局限性,不利于工作的開展,近年來相關部門在鼓勵與提倡實名舉報方面作出了許多的嘗試,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一直以來,我們的法律體制在處理舉報問題等方面一直缺乏規范性,為此大家對出臺《舉報法》的呼聲越來越高。
2004年10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成為全市首批的舉報有功單位和個人,當時該單位還領取了獎杯以及上萬塊的獎金。當時,為了保障舉報人的安全,并沒有對舉報人進行現場表彰,而是私下發給他們。
在經過了較長時間的爭議后,《舉報法》終于被確定下來,這是一部保護舉報人的法律條例,在條例中對舉報人的保護獎懲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這樣也可以使舉報的可操作性更強,并大大降低了舉報人被打擊報復的機率。
總而言之,如果是匿名舉報不實,一般不會追究舉報人責任,畢竟人力、財力有限,若是惡意舉報,捏造事實,污蔑他人,則涉及違法,這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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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刑事的民事賠償訴訟,必然是先刑事,后民事。沒有先民事后刑事。
一般來說。婚內強行發生性關系,是不構成強奸罪的。
那么,婚內強行發生性關系是否違法呢?人們常理來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性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講是男女雙方之間一種相互義務。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婚內男方強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不具有違法性。當然,這個強行發生性關系行為傷害到一方身體健康時,它也具有違法性的。
那么,婚內強行發生性關系,是不是一定不構成強奸罪呢?答案是否定的。
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正準備離婚時,無論是協商離婚、調解離婚期間,還是法院訴訟離婚判決還未生效時,如果丈夫還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系,就具有了違法性。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性關系是違背婦女意愿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背婦女的意志的,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構成強奸罪。因此,當夫妻關系發生破裂或離婚時,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系,可能會觸犯刑法,構成強奸罪。
妻雙方應該互敬互愛,相敬如賓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不應該發生婚內強行強行發生性關系行為,否則,也是對對方的一種傷害。友友們,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