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節假日有加班工資嗎_法定節假日值班等于加班嗎?
特邀律師
有。《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原勞動部發布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明確規定,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則應該另外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加班工資
(1)平時晚上加班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周末加班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法定假日加班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解釋1】(1)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平時晚上加班,不論是否安排補休,均應支付1.5倍的加班工資;(2)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論是否安排補休,均應支付3倍的加班工資;(3)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了補休,則無需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未安排補休,才需要支付2倍的加班工資。
【解釋2】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附: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你簽的勞動合同上寫法定節假日按正常上班沒有加班費這個約定根據以上法律規定,顯然是無效的,一是該約定免除了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定責任,排除了勞動者依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二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1、44條規定,即法律強制性規定,怎么會有效呢。但該條無效,不等于整個合同無效,所以,不要把勞動合同個別條款的無效與整個勞動合同無效劃等號。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
法定節假日上班作加班,接300%發放。這只限于事業單位和大型國企,央企和盈利單位可以做到。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很難做到。
用人單位有義務明確這3200元工資的具體組成,其中有多少是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如何計算的,加班基數、加班時間、加班費的計算比例是多少,如果工廠不能明確3200元工資中有多少是加班工資,3200元視為是未包含加班工資的,最好還是約定好,避免以后發生爭議
你好,你的勞動合同里面明確規定了上班時間是五天八小時,工資也給你固定了,這是很正規的合同。至于你說額外加班有沒有加班工資?主要取決于合同約定和公司加班制度規定。
根據你的提問,我分析你應該是辦公室一類的普通職能部門崗位員工,所以上班才是標準的五天八小時,工資也是固定的。說實話,這類行政崗位加班可能也沒有加班費,更不會在合同里面約定加班工資的事情。尤其是加班不多的情況下,偶爾加點班,員工還向公司去要加班費的話,可能還會被別人奚落。
其實嚴格來說,普通崗位的員工加班都應該要支付加班費的,不管合同里面有沒有明確約定加班費的內容,按照法律規定,只要員工加班了,就要支付相應的加班費。但在實際操作層面上,由于種種因素,員工加班可能根本就沒有加班費。這就是現實和法理的區別所在。
另外一個就是公司的加班制度,它直接地影響著員工加班是否有加班費。如果公司的加班制度里面規定哪些崗位加班有加班費,哪些崗位加班沒有加班費,員工加班多長時間才有加班費,那么加班費就會按照這個制度來執行。
我的意思就是,你要結合你自己的工作崗位,統計一下你是否經常加班,是否長時間加班,一天、一周、一個月加班了多少時間,然后按照加班的頻次和時長來確定是否向公司提出加班費的主張。如果你是偶爾加一下班的話,那么就算了。如果天天加班,那么就必須要提加班費的事,不管你的合同是怎么規定的。
《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在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時,不能將正常工資抵消加班工資。 有關規定明確規定,凡是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該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則應該另外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可以參照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你可以算清你應得的加班工資,一并向用人單位索賠。 這樣做法單位是違法的,可以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也可以直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