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注冊資金是真實的嗎_公司的注冊資金是不是真的?
特邀律師
.....太天真了。先不說資金現在可以認繳,就是注冊2000萬,可以一分錢不用入到銀行。。如果你愿意。寫十億也沒人管你,第二就算是實際入資,也不證明有兩千萬。有可能只要找了2000萬走了個流水,這錢還是抽走了。
公司注冊資金100萬是真的要在戶頭存100萬嗎不一定。首先注冊資金并不等同于只是銀行存款或現金。投資者的投入資本指投資者投入企業經營活動的各種財產物資,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因此,只要驗資報告上有100萬元即可,不必全為貨幣資金。注冊資金是存在臨時的驗資賬戶里的。你注冊100萬(其中有貨幣資金和資產)到銀行開個驗資戶,將錢存進去了會拿到入資單。再拿入資單到會計師事務所做驗資報告,證明你有這100萬。等公司注冊完成了這筆錢就可以用了。有的地方規定驗資后,銀行開具證明后3天即可動用這些錢。
目前實行的是注冊資金認繳制,不是實繳,在注冊公司時不需要繳納出資。(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等特殊情況除外)。
公司注冊資金50萬是需要在其申請營業執照時,其驗資賬戶上有50萬的存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