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權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_專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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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專利的積極條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專利法所規定的作為專利技術的發明創造所應當滿足的關于其本身特征、構成及類型等內在要素的條件授權專利的消極條件:1
授權專利的積極條件:
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專利法所規定的作為專利技術的發明創造所應當滿足的關于其本身特征、構成及類型等內在要素的條件
授權專利的消極條件:
1)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秩序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
(如麻將、麻將的發明)
2)科學發現不能被授予專利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
4)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
5)動物和植物品種不能被授予專利
6)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被授予專利
7)其他不授予專利的技術領域
1、申請文件要齊備,2、發明(成果),應該具有“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3、通過實質審查
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以下的條件:(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截在申請日以后公遠見卓識的專利申請文件中。(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3)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能產生積極效果。
應當具備,具有獨創的設計,和現有技術相比不是慣常設計
授予專利權應當具備,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專利權的特征,1、專有性和獨占性2、地域性3、時間性4、法定授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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