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核定財產原值的方法_轉讓購買的股權,原值如何確定?
特邀律師
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鳴笙起秋風,置酒飛冬雪。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
楊柳青青江水平,聞郎江上唱歌聲。
股權是可以轉讓的,財產轉讓財產原值是股東等人的一種權利,那么股權轉讓財產原值是怎么樣確定的,以下就由華律網小編對于財產轉讓的相關知識進行詳細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權轉讓財產原值如何確定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0號)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對于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
當然,按照上述方法確定股權原值需要個人股東提供完整、準確的股權原值憑證,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
對于股權轉讓人滿足相關條件,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再次轉讓股權時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
什么是股權轉讓原值
股權原值實際上就是股票的貨幣價值。就是投資人投資到企業的股本金,在企業會計核算就是實收資本。
股權轉讓原值怎么確定
主要依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一)一般方法:
1、以現金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3、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4、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的股權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二)特殊情形處理
1、個人已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收入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
2、個人轉讓股權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
3、對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
股權轉讓財產原值是指《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權的定義我國《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可以看出,股東享有兩種權利:財產權利和非財產權利。因此,在我國,人們通常將股東所享有的財產權利和非財產權利統稱為股權。
股權產生之后,股權轉讓市場也隨之形成。股權轉讓市場有上市股權轉讓市場和非上市股權轉讓市場之分。上市股權轉讓要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但非上市股權轉讓由于股權屬性界定不清,目前處于稅收政策缺位狀態。
股權轉讓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卻與稅收有著緊密的聯系。為加強對股權轉讓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相關的稅收政策,對加強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對于股權轉讓財產價值評估的相關知識的具體介紹,對于這方面的轉讓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而且也有相應的流程的進行轉讓,如果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任何的問題,隨時歡迎進行系列問題的咨詢。我們會積極進行解答的。
對于企業無房產原值或房產原值明顯偏低的房屋,企業自建
房暫按下列房屋估價標準執行:鋼結構、鋼混結構的按1500元/米2計算;磚混結構按1100元/米2計算;磚木結構、其他結構按500元/米2計算。對于企業外購無房產原值或房產原值明顯偏低的房屋,由主管
地方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
以上房價是按余值計算的,均不再減除30%的扣除額。
我來回答:
1、計算房產稅的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的“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造價或原價。
2、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的,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
3、對沒有房產原值的,由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的規定:對于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計入房產原值。特此回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文件第十六條規定,股權轉讓人已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所以你這次股權轉讓,股權原值應按你購買這份股權時支付的合理稅費和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120萬元之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