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會議怎么開_股東大會怎么開?
特邀律師
你好,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會召集,提前十五日通知各股東,當然了公司章程另有約定或者股東另行商定的除外。
2個股東的公司,一般沒有董事會,只有執行董事,就不用開股東大會。由持股多的股東決定就可以了。另一個股東如果反對,那公司就面臨解散了。一般兩個人的公司都是,一個人說了算,另一個就是個擺設。不然你開公司事,為什么找個意見不好統一的來合作呢。大股東任執行董事,決定一切。不服的開除就ok了。兩個人還鬧意見,還能干啥??我的公司就是我和我弟弟兩個人注冊的。
1、提前通知股東,一般來說是要提前20天發書面的通知的,而且要是沒有通知到位的話,可能會出現沒有什么股東到場,但是這個不是我們的責任了一般來說不是我們的責任。
2、臨時的那個股東大會的話,一般就是要提前15天告知股東,要給股東一個準備的時間吧,畢竟股東那么多。反正最先的一定要通知我們的股東。
3、股東大會要有那個主持人,一般來說是我們的董事長,如果說我們的董事長不能出席的話,那也可以指定人開一般來說董事長不行,那就副董事長,再不行的話就從新選取一個當主持人。
4、一般來說召開的時間不能晚于6月30號,不得不說我們公司是每年都需要召開一次會議的,所以我們必須要好好的掌握這個時間的安排,不能錯過這個時間。
5、如果有一些比較重要的股東不能出席的話,那么我們可以委托一個代理人出席,但是這個必須要寫那個代理書,畢竟這個投票權,責任權利還是我們自己的,要轉讓必須要寫這個。
6、如果公司虧損的很嚴重的話,或者就是我們的公司很多的股東要求要開的話,這個時候呢我們一般來說就是會召開那個臨時的股東大會,而且必須要在兩個月之內召開,所以要好好的準備。
7、股東大會中的股東有臨時的提案權利。
一家公司成立時,章程怎么定,需要股東們開會討論決定,那這個股東大會怎么召開呢?
首先說召集時間,你不能突然給股東打電話,說馬上過來開會,必須在召開會議的十五天前通知才行,而且全部股東都要通知到;當然,你章程制也可以規定,不按十五天的套路出牌,就要當天通知當天召開也可以,反正公司法是這么規定的。
那是不是必須召開股東會呢,也不是,只要書面決定后,股東都簽字表示同意也行。
而且參加股東大會的董事,不能按出錢多少進行表決,只能是一人一票,這個是公司法的強制規定。另外參加股東大會的監事,不能全部是股東,必須有不是股東的職工。
因為監事會的設置就明確了,既要有股東,也要有職工,而且職工不低于三分之一,至于職工監事怎么選,那就是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
會議:
1、材料封面;
2、會議通知,注意提前時間;
3、通知回執;
4、會議議程;
5、簽到冊;
6、主持詞;
7、會議議案;
8、會議表決票;
9、審議結果統計表;
10、會議記錄;
11、會議決議。
股東會、董事會需要的材料:
1、股東會會議通知
2、董事會工作報告
3、監事會工作報告
4、財務預決算工作報告
5、利潤分配方案
6、一些議事規則修改方案
7、臨時提案
關注一下公司的官網,一般公司在開股東大會前都是會發布通告的。而通告上都會有大會的時間以及地址。而只需要在大會那天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去指定地址就可以參加了。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于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