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很多人錢跑了算詐騙嗎_別人借了我的錢跑了,算詐騙嗎?
特邀律師
要視情況而定,一種是無意,比如借錢做正當用途,并在借錢之初對方就知道你為什么借錢,在信任的情況下,主觀上并沒有刻意隱瞞,然后中途發生了重大變故,導致暫時無力償還,這不算詐騙。如果是故意,比如借錢之初就有意隱瞞,用謊言蒙騙的手段去騙得對方的信任,然后又故意玩失蹤。就應該算是詐騙了!!
要看是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借的錢。如果是真實原因借了錢無力償還或者老賴,不算詐騙。當然,如果你和警察關系不錯,數額還比較高的,可以以詐騙立案。
我懷疑你是我借了網貸的朋友,朋友欠了網貸跟我借3w,我說沒有那么多,然后給了2000說不用還了。
其實內心是希望還的,誰的錢是風刮來的?不借你是本份,借了你是情分。你不還的話我也無所謂,還了我還挺開心的。但是還是希望能幫到你一把,在自己沒有付出巨大代價的前提下,比起3w,2000算是小損失了。
摸著良心說,等你手頭寬裕了,這個錢還是還回去比較好,親兄弟明算帳,何況只是朋友。你還了,他就當你是個明眼人咯,下次遇到困難再借不難。不還的話,確實無所謂,但是沒有下次了。
可以定為詐騙罪,不管處于什么目的情況,不正確面對目的都是不純;態度決定一切,首先正確面對債權人和法院,把自己的資金運作方向提供有說服力的還款不能的證據,真的無力還款不能,當著法院和債權人的面制定計劃還款,協商解決,而不是逃避躲藏轉移藏匿資產百般抵賴,浪費法律資源和侵犯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法律是鋼性威嚴的,不容踐踏,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裁決采取逃避躲藏就是挑戰藐視法律這就是犯罪,提供不出有效的證據證明還款不能采取推脫逃避躲藏失聯這不是有主觀意識上的非法占有的詐騙又是什么,我也聽過一些債務人的狡辯為什么躲避是因為債權人上門討債不得已而跑路,我想這種說法不成立,既然債權人上門討債肯定是雙方有約定,到期了你不信守承諾也不給說法,打電話今日拖明日,明日拖后日明日何其多?你還不讓人討要債務你這那家的邏輯呀?如果我借了錢一直推脫上嘴下嘴一合我沒錢就是不還,你還不能討要說的通嗎?你愿意嗎?我一要你就跑路電話換卡微信拉黑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誰來保障?這就叫非法占有,法律制裁不光是追究老賴詐騙罪,實際他她還同時犯了拒不執行罪違法必究犯罪必懲,才能有效遏制各類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