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_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行為有哪些?
特邀律師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具體行為表現形式: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詐騙罪的重要表現形式。偽造信用卡主要有兩種行為表現,一是完全模仿真實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實信用卡基礎上進行偽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輸入其它用戶的的真實信息進行復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輸入虛假信息等。另外,還有一些行為也屬于偽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涂改、變造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據信用卡章程,可以導致信用卡作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1)信用卡超過有效期限而自動失效;(2)持卡人在有效期內停止使用交回原發卡銀行而失效;(3)因信用卡掛失而失效;無論是持卡人還是非持卡人,明知是上述已經作廢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論處。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信用卡必須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國際性規則,根據這項規則,信用卡的使用權僅限于持卡人本人,不得轉借或轉讓。所謂“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即指,非持卡人未經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信用卡,進行信用卡業務內的購物、消費、提取現金等詐騙行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為人必須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這就將與借用親屬、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為區別開來。 4、惡意透支。所謂透支,是指持卡人在發卡行帳戶上已經沒有資金或者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根據發卡協議或者經銀行批準,允許其超過現有資金額度支取現金或者持卡消費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為客戶提供的短期信貸,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區別于其它金融憑證的最明顯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資信基礎之上,因此,透支人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進行透支的,不能認定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
在眾多欠款當中,信用卡的錢是最不好欠的,因為銀行借給你的錢,一言不合逾期就會上征信,并且還能對持卡人進行催收,催收未果還可以理直氣壯的去法院起訴,要被立案麻煩就大了。那么信用卡欠款多少才會被立案?立案后會坐牢嗎,接下來亮叔帶你了解!
立案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沒搞明白立案是什么回事,所以我先解答這個問題。
立案分兩種:
第一,刑事立案偵查;
很多人擔心的是這個立案。這個是指觸犯刑法達到立案標準,經銀行到公安局報案,公安局根據相關證據確定觸犯國家法律規定進而立案偵查的。一旦立案面臨的就是刑事責任。
信用卡逾期刑事立案的標準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刑事立案的標準是欠款達到5萬元以上
信用卡起訴屬于民事糾紛,正常情況下不會涉及刑法,而坐牢屬于刑法的一種刑罰。也就說信用卡逾期之后被銀行起訴,并被判刑坐牢,那說明大家已經構成了違法犯罪活動,這種犯罪活動最典型的就是信用卡詐騙罪。
當然,現實當中真正被判信用卡詐騙罪的是比較少的,因為信用卡逾期并不等于犯罪,只有大家構成了信用卡惡意透支,而且透支金額在5萬元以上才有可能被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但是如果大家信用卡逾期之后沒有刻意躲避銀行的催收,沒有故意隱藏自己的財產,而是積極配合銀行的催收,而且每個月盡自己最大的能力還一些錢進去,那基本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這樣就不會坐牢。
第二,民事訴訟立案;
這個是指原告到法院起訴被告的違約行為,法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可以立案審判的。這種立案屬于民事立案。不會有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的立案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起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你欠信用卡不還事實上已經構成了合同違約,所以銀行是可以直接把你起訴到法院的,只要銀行交錢請律師,并支付一定的費用之后,一般法院就會立案,所以信用卡逾期多少錢才能立案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
一般情況下信用卡欠款5000元以上銀行才會起訴大家。
如果大家信用卡逾期的時間比較長,一般都會接收到銀行說要起訴的催收消息,不過這些消息一般都是銀行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常用的催收手段而已。雖然信用卡逾期起訴沒有標準的立案金額,但是銀行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隨便把大家起訴到法院,特別是對于小額度的逾期基本不會起訴。
畢竟起訴并不是免費的, 而是費時費力的一件事情,假如大家只欠款2000元,然后銀行把大家起訴到法院,萬一持卡人還是沒有能力還錢,那銀行就要自己支付律師費,訴訟費等等,這些費用少的幾千元,多大則需要幾萬元,這些錢跟持卡人欠2000元相比要更多。假如起訴之后持卡人真的沒能力還錢了,那銀行的損失反而會進一步擴大。
所以正常情況下,如果大家逾期的金額并不是很大,銀行是不會把大家起訴到法院的。很多銀行起訴的金額都是5000起步,大部分銀行都是1萬元起步,也就是信用卡逾期金額超過1萬元才會被銀行起訴。
當然信用卡逾期超過1萬元也不一定被起訴,正常情況下,如果大家預期的時間不是很久,比如少于3個月,那即便逾期金額超過1萬元銀行也不會馬上起訴,但是逾期金額在1萬元以上,而且逾期時間超過6個月,還銀行是有很大的可能把大家起訴到法院的。
信用卡的相關法律
第一,可追訴金額;
法律規定欠款金額5000以上可以進行起訴追回欠款。所以一般情況是大于5000才會到法院起訴,法院才會受理。
第二,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的金額規定;
刑法196條明文規定——逾期三個月經銀行2次催收拒不歸還可認定為惡意透支。
本金5萬—50萬,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50萬—500萬,面臨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0萬以上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確定不涉及刑事立案的金額;
根據以上第二條的相關規定,本金5萬以下基本不存在刑事立案風險。但民事訴訟是完全有可能存在的。
事實情況
一,現實生活中,大金額刑事立案有,不多。小金額正常使用的卡片就不會有刑事立案的情況。
二,銀行目的是收回欠款,所以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起訴追回欠款很正常,但罰金的很少。就算5萬以上的金額基本都是民事訴訟或者催收。民事訴訟最壞的結果是上失信人名單!
三,貸款和信用卡法律規定不一樣!貸款只有一種情況可能坐牢,法院判決后有能力執行拒不執行。
正常情況下貸款永久性的屬于合同違約,不存在刑事責任,騙貸或者違法行為除外。
四,信用卡逾期后正確處理,法律風險比較小,但征信是自己的,影響比較深遠。
我是亮叔,關于信用卡,我知道的我都想告訴大家,我不知道的,我也必將努力知道,所以有什么信用卡問題,就關注我吧!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上述行為,涉案數額達到5000元的,可以刑事立案追訴。一、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2.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二、惡意透支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戶的客戶在賬戶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準,允許客戶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借錢給客戶。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于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后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占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采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您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包括: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行為。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制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行為。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廢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并將其交回發卡銀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掛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還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謂涂改卡是指被涂改過卡號的無效信用卡。(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行為。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但是,如果信用卡與身份證合放在一起而同時丟失,則可能給拾得者或竊得者創造冒用的機會。這些拾得者或竊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會利用持卡人發覺遺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時間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簽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約商戶或銀行購物取款或享受服務,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常見情形。(四)進行惡意透支的行為。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