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有哪幾種_什么案子是不公開審理的?
特邀律師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三大訴訟法中都是不公開質證。
參考資料:
《民訴法》第六十八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刑訴法》規定,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是否公開審理的規定:
民訴: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案件是法定不公開審理,離婚案件,商業秘密的案件是依申請不公開審理。
刑訴: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是法定不公開審理,商業秘密的案件是申請不公開審理。
行政訴訟法: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是法定不公開審理,商業秘密案件時依申請不公開。
《民訴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刑訴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刑事案件的不公開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刑事訴訟活動時,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其他正當事由,對案件不進行公開審理的司法審判制度。那么,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的不公開審理有哪些規定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審判案件應當公開進行。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聽,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七條規定,開庭審理時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到場代表的人數和范圍,由法庭決定。到場代表經法庭同意,可以參與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對依法公開審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記錄的案件,不得組織人員旁聽。根據上述規定,即四類案件存在不公開審理的情況: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被告為未成年人的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經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涉及國家機密、涉及重大商業秘密、涉及個人隱私、涉及未成年人等行政案件,都不應公開審理。
刑訴 未成年人案件 滿14不滿16歲 法定不公開審理 滿16不滿18歲 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 法定不公開審理 商業秘密依申請決定不公開審理 民訴 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 法定不公開審理 涉及商業秘密和離婚案件依申請不公開審理 行政 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開審理,意味著法院的訴訟活動要公開,允許公眾進入法庭旁聽。也就是說,即使與案件沒有關系的人,也可以進入到法庭內旁聽案件的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除了審判員、當事人、當事人的代理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其他人不能進入法庭旁聽。 一般來說,法院一審的案件大多數是公開審理的,但是有幾類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的: (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 (3)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經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5)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6)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案件; (7)法律另有規定的其他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公開審理是為了增加法院審理案件的透明度,在民眾監督下保證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執行;不公開審理是為了保護國家或當事人的隱私,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權利益。
刑法上:
1、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公民個人隱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民法上: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不公開,另外有離婚、涉及商業秘密等的案件可以申請不公開審理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以及涉及國家機密和商業秘密的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
行政訴訟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主要包括可能涉及國家利益,他人的個人隱私,或者涉及其他企業法人商業秘密的,除此之外其他案件均可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