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的特點_著作權轉讓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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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身為著作權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其中,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具有人身屬性
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身為著作權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其中,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具有人身屬性的權利是不能轉讓的。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轉讓方式分為:(一)有償與無償著作權的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前者如通過買賣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過贈與或者遺贈等方式。(二)分別轉讓與分地域轉讓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并不是必須全部轉讓給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著作權人可以對轉讓的權利內容進行多種選擇。著作權人可以將其享有的出版權、翻譯權分別轉讓給出版社、翻譯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權人還可以把不同藝術形式的改編權轉讓給不同的改編人。著作權人也可以分地域轉讓自己的著作權。如其可以將北京地區和廣東地區的轉播權分別轉讓給北京某廣播電臺和廣東某電視臺。
個人轉讓著作權不是不征,而是根據稅收法規的規定是免征營業稅的。
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分為發表權,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權,這四權利依法不得轉讓。此外還有14個財產權可以轉讓,具體可以看到《著作權法》。著作人可以有償轉讓獲得利益,也可以無償捐贈,具體自己看著辦。
不可以。 著作權轉讓其實就是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轉讓,著作權中具有人身性質的權利,如署名權、保持作品的完整權等權利是不會因財產權利的轉讓而變化。因此受讓人獲得著作權轉讓只是取得作品的使用和受益的權利,不經過同意再次轉讓就侵害了作者的其它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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