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哺乳期小孩撫養權_夫妻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屬如何判定?
特邀律師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予準許。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
哺乳期離婚孩子一般都會判給女方的,但是也會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如果女方著實沒有能力撫養,法官也會酌情考慮。
對于孩子撫養權的這個問題,首先夫妻雙方是能協商的還是要先協商解決。我特別不贊成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拿孩子作為籌碼,因為夫妻雙方離婚,本來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就已經造成了影響,如果再拿孩子作為籌碼,那孩子是不是太可憐了呢?所以我通常都是建議當事人離婚的時候,財產你可以爭,但是孩子沒有必要爭得歇斯底里!
因為有很多人爭奪孩養孩子撫養權的目的,就是不想讓對方看孩子,其實這個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
因為法律規定了一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但是你不能阻撓對方來探望孩子,探望孩子是對方的權利,這不僅是對方的權利,而且是對孩子身心健康有很嚴重影響的。如果你爭奪撫養權,就是為了不讓對方來看孩子,這種情況下是違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不利的。
所以我們建議當事人對于孩子撫養權還是要心平氣和的去協商,因為你們只有協商好了,孩子才能夠健康平安的長大。
如果實在協商不成,那么按照法律規定,一般兩歲以下的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超過十歲的孩子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2至10歲之間的孩子,就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了,這個就需要法官來根據自由裁量權來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了。
所以你看,與其讓法官來猜你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還不如你們雙方自行協商,因為孩子撫養權雖然歸你了,也不代表你就能一直養著這個孩子不讓對方看,所以孩子撫養權歸誰,其實意義并不太大。
而且也不是說誰擁有了孩子的撫養權,誰就能夠多分財產,這個是不會產生很巨大的影響的。
所以建議大家在離婚的時候,既然已經離婚了,就好聚好散吧,看著孩子的面上,將來大家還要見面,就不要見面三分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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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得到孩子的撫養權?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我首先要回答的是,提這個問題的人,把對孩子的監護權與撫養權給混淆了。
離婚后未成年孩子跟誰生活,因為未成年的孩子是還沒有完全法律行為責任的人,必須在監護人的規范下,遵紀守法,這就是對孩子的監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每個離婚的男女,對親自生育或者共同領養的未成年的孩子,都負有在教育方面,醫療方面,以及生活方面的共同撫養責任和義務,直道孩子年滿18歲終止撫養。
如果夫妻倆是協商離婚的,可以協商孩子未來的監護權歸誰。從民政局拿到離婚證開始,夫妻倆所簽的離婚協議,就具有與法律相同等的合法性產生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的雙方在對孩子以后的監護權歸誰這個問題上產生了分歧,只有上法院打官司離婚。法官在對孩子的監護權應該判給誰,首先會征求孩子的意見,看孩子愿意跟父親,還是母親生活,然后再綜合男女各方的經濟收入以及家庭環境,哪一個更適合孩子的健康成長,就會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優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