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近親結婚指哪些人_什么是近親結婚?
特邀律師
首先要強調的是,近親結婚并不是一定會得遺傳病,而是得遺傳病的概率會比普通人高幾十倍,并且可能會隔代遺傳。例如父母是近親婚配,生出的孩子也很正常,再下一代患遺傳病的概率依然會比普通人大很多。
人類目前已知的單基因遺傳病超過6000種,如血友病、白化病、鐮刀型細胞貧血癥等,多基因遺傳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精神分裂癥、唇腭裂等。而近親婚配患這些疾病概率高的原因是:正常人其實都會攜帶十幾個致病基因,但這些疾病基因通常是隱性的,攜帶者Aa表現為正常人,但aa就表現為患病,而近親婚配的基因相似度高,有可能是兩個Aa的人產生了aa的后代。
幾百年前,人們并不了解近親婚配的危害時,還真有過許多悲劇發生,最著名的就是西班牙支系的哈布斯堡家族,他們家族為了保持自己皇室血統的純正,提倡在家族內部通婚,叔叔和侄女結婚,哥哥和表妹結婚,弟弟和表姐結婚,這些關系在皇室內部看來都是再正常不過了。
哈布斯堡下巴
這樣做的后果就是族內人都有“哈布斯堡下巴”,說的通俗一點就是網紅版的鞋拔子臉。
這其實是一種常染色體上的顯性遺傳病,下顎畸形,拉伸了面部骨骼,導致嘴巴難以閉合,連咀嚼食物都出現了問題,說話還大舌頭。
瑪格麗特·特蕾莎
這位小蘿莉也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公主,名叫瑪格麗特·特蕾莎,她由自己的父親和姑媽的女兒所生。看上去她好像是逃脫了基因的魔抓,并未出現哈布斯堡下巴,但請看下圖她長大后的樣子,依然沒能擺脫命運的枷鎖。
可別以為遺傳病就如此而已,整個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孩子夭折率高達79.4%,34個孩子有27個在10歲以前就死亡了,留下來的也都是要受一輩子病痛折磨。家族內不斷地近親婚配,后代的遺傳病也越來越多,這樣的結果直到卡洛斯二世身上才結束,因為他已經是遺傳病的“集大成者”了。
卡洛斯二世
在科學上我們用近交系數來表現某個人和父母之間基因的相似度,超過0.8%就屬于近親結婚,而卡洛斯二世的數值是25%!
卡洛斯二世不到40歲就死亡了,這對于他來說應該算是高壽了,遠端型腎小管酸中毒和代謝紊亂使他陽痿早泄,兩位妻子都未能給家族留下子嗣,最終導致了西班牙支系的哈布斯堡家族滅亡。
生前,卡洛斯二世也患有癲癇、智力障礙和其它遺傳疾病,天生發育遲緩,說話時口水直流,在旁人看來他就像一個傻瓜。在他死亡后,驗尸官解剖尸體時發現心臟已經嚴重萎縮,腸子也爛了,只剩下一個黑色睪丸,腦部也充滿體液。
近親結婚在歷史上已有非常典型的案例,患遺傳病死亡就是最終歸宿。
除此以外,近親結婚的教訓還有達爾文的婚姻,從達爾文往上的三代人都是近親結婚,達爾文娶了自己的表妹艾瑪。結婚后艾瑪像生育機器一樣為達爾文生了10個孩子,但10個孩子中有3人在10歲前死亡,有3人無法生育。
1. 如何判斷是第幾代近親結婚? 從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計起,算第一代,依此類推。如表兄妹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兄妹結合就是第三代。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 問,我和我大姨家的外孫女結婚,算不算近親結婚?? 答,近親(或稱親緣關系)是指 3-4 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所以說你們算是近親!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 你們應該算是第4代了,結婚沒問題,法律上不會禁止! 你們的關系和上邊情況一樣,你的外婆和他媽媽有一個共同的爸爸,是第一代,你的外婆和他媽媽是姐倆,是第二代,你的媽媽和他是表兄妹,是第三代,而你屬于第四代了,已經超了第三代了,完全可以結婚的。 現在你能算明白了吧。不用再痛苦了,祝你們幸福。
婚姻法上的近親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人們常常將直系血親忘掉了,當然這是屬于亂倫的范疇了。
基于優生的考慮,很多民族會禁止或是限制近親之間的婚姻,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族之間的混血可能也是有益于人類的進步的。
有時間也別忘了看看非洲妞。
近親結婚生孩子,在某些國家還是可以的,但是很多國家都已經禁止3代內的近親結婚,是出于對人們的一種保護,近親結婚生育的孩子換遺傳病的風險大大增加。
現代人類培育犬種、貓的時候會用上近親繁殖,就是為了制造所謂的純種狗,可是這樣的方式使很多寵物都有嚴重的遺傳病,現代牧羊犬的脊椎有嚴重的問題,臘腸體型進一步拉長,內臟會有嚴重的問題,金毛犬很容易患上骨癌等腫瘤疾病。這方面的問題,拿貓狗來類比人并沒有什么不恰當,人和狗都是兩性繁殖的生物,生育規律是一樣的,既然貓狗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人類也會出現。歷史上一些國家的王室也是為了保證所謂的血統純正,數代下來的后代也有相當高的畸形,或者其它遺傳疾病的幾率。這是人類千百年實踐方面的認識。
從原理上來說,近親繁殖容易使一些隱形遺傳病的相關基因形成純合子。人類體細胞都是23對46條染色體,染色體中是人類最寶貴的基因,可基因在環境的影響下是不斷改變的,只不過很多時候都是隱性突變,兩條配對的染色體相同點位同時突變的幾率非常非常低,這樣的隱性突變就由于另一條染色體上相應點位的基因仍是顯性就無法顯示出來。而近親由于親緣關系,可能都帶有某個染色體上的隱性突變,相互結合會增加隱性突變發揮作用的幾率,導致后代遺傳病的風險增加,尤其是對那些多代之內都采用這樣的方式去保證所謂的“血統”。
不過不同國家法律不同,對近親的定義不同,我國是“三代以內的直系、旁系親屬為近親,父母兄弟姐妹、表堂親等等”,也有一些國家因為某些原因,仍然保持這種習俗,相應地遺傳病出現的幾率就高得多。
近親結婚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者互相婚配。
科學研究證實,近親結婚可造成后代死亡率較高,素質差;常出現低智能、癡呆、畸形、多病夭折和遺傳病。據統計,近親結婚的新生兒死亡率達80%。達非近親結婚的新生兒死亡率的三倍以上,而其遺傳病的發病率比一般婚配的高150倍。由此可見,近親結婚并非“親上加親”而是“錯上加錯”,為了家庭幸福,下一代的聰明健康,國家的繁榮,民族的興旺,一定要嚴禁近親結婚。
近親是指有共同祖先的直系血親和三代以上的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從本身這一代算起,向上推數三代和向下推數三代,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的“姑表”和“姨表”。實際上,近親結婚的形式還包括親堂兄妹結婚、第二堂兄妹結婚、第三堂表兄妹結婚、表叔侄女之間結婚等等。因此,我國婚姻法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禁止婚配。 近親婚配的危害很大。先天性和遺傳性病在近親婚配的后代中,發病率比一般婚姻情況的發病率高150倍。而近親婚配者后代發病率竟高達1/64。 近親之所以會造成那么嚴重和危害主要是遺傳基因在起作用。
最后說一下,近親結婚只是發病率比一般結婚的高,但并不是絕對會發病的。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法律之所以要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近親結婚影響后代體質,危害民族健康。這里所稱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所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間(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間;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間;以及不同輩的叔、伯、舅、姨與侄(或侄女)、甥(或甥女)之間。以上人員之間禁止通婚。
我記得一位朋友的妻子曾經跟我談過這個話題,她是河南人,老公朋友是昆明晉寧人,她說我們這里的人婚姻都是同同鄉同村,吃一條水長大的,她們河南老家的婚姻都是跨縣跨鄉,所以我們這里的人沒她們那里的人有眼光,不聰明傷自尊的話她保留沒有講,確實,從國外的諾貝爾獎和外國人的見識可以看到人家目光長遠,我們國人很大程度上國民素質有問題跟這個事件脫不了干系!我的父母,身邊就就有很多關系,舊時代無法考量,今天的婚姻檢測和婚姻監督為何違規,我一直搞不懂!國民素質上不去那不就是國家的負擔嗎?誰來重視這個現實!
1、我國法律禁止近親結婚,是指禁止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2、直系血親簡單地說,就是生養你的,以及你生養的。舉個例子,父親與女兒,母親與兒子,以及爺爺與孫女,姥姥與外孫等等;3、禁止結婚的旁系血親是指雙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內的。具體的算法:從你開始算起,你自己一代,你父親就是二代,你祖父就是三代,你曾祖父就是四代(你與母親那邊的血緣關系,跟父親這邊的是一樣的。) 如果男女雙方的共同祖先是在三代以內的,那就禁止結婚。如果是在三代以外的,法律是允許的。比如曾祖父或外曾祖父是共同的,那法律上是允許結婚的。 如果男女雙方的共同祖先不是同代的,比如男方這邊的共同祖先,對他而言是第三代;而女方是第四代,那按多的算,就是四代。可以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