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被執行會不會拘留_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沒有財產會拘留嗎?
特邀律師
【有錢就還;錢不夠先還一部分,剩下的定計劃分批還,避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院強制執行拘留屬于行政拘留。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一次拘留最多15天,可以重復拘留。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并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一般來說,兩次拘留后,被執行人仍然有錢不還,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刑罰。
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建議:有錢就還;錢不夠先還一部分,剩下的定計劃分批還。
針對法院的判決和裁定,關鍵是態度。
老賴只要一跑萬事大吉,老賴不會拘留入刑的,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是為什么?要說依據,法律明文規定,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必須到法院主動去申報借款用途資金去向,收入情況,可老賴就是置之不理,誰也沒去追究,他們這算不算拒執罪?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問詢,南來,北往的客;
對付老賴申請執行、拘留、上黑名單都不用花錢!
去法院打官司要花錢,請律師的費用先不說,畢竟不請律師也可以打官司,到法院起訴首先就要由原告預付訴訟費用,那么很多人也會擔心,我打贏了官司要去執行是不是還要花錢?要對被執行采取措施,是不是也要花錢?后面的擔心有點多余了。
早些年申請執行和起訴一樣,也要由申請人先預付一筆執行費,但很多案件執行不了,申請人不但沒收回債務,反而多支出了一筆錢,后來就改了,現在申請執行立案時申請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查封、凍結等措施時,申請人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和擔保。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出入境、甚至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申請人都不用支付費用。
當然,如果法院需要對被執行人的房產等財產進行拍賣,可能要先行評估,這時需要支付的評估費用等,可能需要由申請人來預付,但這時已控制到了相應財產,這筆費用也會從拍賣所得中扣除,基本上這個費用的風險就是比較小的了。
所以,勝訴后請申請人一定要記住及時申請執行,申請執行人不必因為費用的問題而擔心有更多支出。申請執行后積極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即可。
那么申請執行后,法院可以對被執行采取哪些執行措施呢?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限制出入境等。
法院還可以把被執行人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其相關高消費的行為,被限制高消費后,被執行人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于悟空問答)
這輩子頭次打官司,就贏了官司輸了錢,越陷越深,弄的心力交粹,再也不敢打官司了,以后被坑了就被坑了,被騙了就被騙了,有苦強咽都不敢和法院打交道了!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鐘延成律師:關于法院執行過程中,無財產法院可能會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厘清:
1、法律依據:關于法院執行過程中的司法拘留措施的采取,所依據的主要是《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這就意味著,只要存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者裁定的,法院就能采取該對應的處罰措施。
2、司法實踐。但是司法實踐當中是不是只要不履行就會采取相關的拘留措施。主要看被執行人是否全部未履行或者拒不履行全部法律文書、是否拒絕申報財產或者隱匿財產、是否存有轉移資產的行為、是否存有阻礙司法執行行為、司法拒絕配合法院的傳喚等等行為,有上述行為的,法院一般才會采取相關的司法處罰措施。
3、司法拘留和拒執罪。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情節嚴重的人,在一定期間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其拘留期限在15天以內。拒執罪全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其處罰屬于刑事處罰,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
4、綜上所述,如確實法律文書已經生效且已經進入執行程序,相關被執行人需要謹慎對待,切記不要有隱匿或者轉移資產的行為,否則可能會面臨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處罰。
執行案件就怕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法院對被執行人司法拘留,并不影響其償還債務。
所以,若是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盡快督促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執行措施,包括查封、凍結、扣押,防止被執行人在期間轉移財產。同時避免被執行人財產被其他法院所查封,若被其他法院查封或輪候查封,則財產執行則又增加麻煩。
一個財產從查封到變現拍賣,還需要一個完整的法律程序,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成本。且還不排除期間,被執行人或其他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等等。所以,多催促法院盡快搖號選定評估機構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評估,盡快上網進行拍賣。
另外更重要的一點,被執行人是個人的,執行階段中還有可能出現參與分配執行。所以,盡快的進行財產拍賣,避免出現其他債權人參與分配。同時,即便后面出現參與分配執行,作為首封人員也享有20%以內的優先受償。
我以為大概率你會被拘留!
被執行人如果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通知你去法院,首先是給你送達“執行通知書”和相關法律文書,其次與你做執行筆錄。同時,了解你的財產狀況。
如果你對執行并無反感,你的態度很端正,并對法院的執行亦有一個償還計劃?;蚴怯幸粋€靠譜的承諾。最好是當場能兌現部分執行款,亦有可能不會被拘留。
假若你目前暫無執行能力,有人為此予以擔保亦可能不被拘留(相對有一定經濟實力和政治地位之人)。
假若申請執行人亦同意暫不拘留你,愿意與你就執行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你亦不會被拘留。
總之,法院依法拘留你僅僅是手段,并非目的!你如果能積極應對,也許僥幸不會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