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重大事故怎么處罰_醉駕事故的處罰標準?
特邀律師
酒駕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酒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醉駕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
根據法律規定,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拘役并處罰金。如果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按照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以交通肇事罪從重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要根據過錯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警部門認定事故的責任,是依據造成事故的原因,而不是駕駛員是否酒駕。
況且,“兩高一部”關于醉駕的規定,把造成極速特工是否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作為從重處罰的情節考慮,也說明酒駕不一定就是負全責。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酒后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處罰: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5、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處罰標準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