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不救人構不構成犯罪_發生交通事故不救人,是否涉嫌犯罪?
特邀律師
又是一個道德綁架,既然是下班,懂什么叫下班嗎??還不處理就要擔責??醫生也是丈夫,妻子,也有自己的生活!
這個從常識就看出,醫生在非工作場所救助他人,是一種見義勇為、無償援手的行為,當然不是非法行醫。
作為醫生,我經常在火車高鐵或者飛機上應乘務人員的呼叫而去查看處于病痛的患者。
我曾經在飛機上幫助過胃腸炎腹瀉一過性休克的患者,也曾經在高鐵上給一個疝氣并哭鬧不休的孩子評估病情并提供醫療建議,在讀研期間,也多次在往返老家的長途火車上給病患提供一些幫助。
在我的行李包里,聽診器、急救包是常備物品,在外出急救培訓的旅途中,我還有一款真正的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隨手提著。有我在的航班,安全級別陡然提高了一大截呢,呵呵。
作為專業的急診急救醫生,我也看到一些醫療同行在急救現場幫助患者的報道,在有些報道里,同行的表現有時挺令人汗顏。例如往癲癇發作的患者嘴里塞東西、給暈厥昏迷或者癲癇而沒有心臟驟停的患者實施心肺復蘇……
看起來,現場急救不但是公眾的短板,也是很多醫護人員的短板。需要引起重視,并加強培訓。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也有明確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也為普通人施救者免除了幫助他人反被訛的后顧之憂。
急救,可以讓一個社會更加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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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涉嫌犯罪的情形一般有這樣幾種。
第一種是最常見的,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法規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本方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無能力賠償數額巨大,達到三十萬以上的,隨把夠前述條件也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種是危險駕駛罪或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一些酒后駕駛,醉酒駕駛,無證駕駛造成多人傷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有可能構成本罪。
第三種是故意殺人罪。這種情況比較復雜。
常見的如,肇事雙方因為瑣事爭吵,其中一方駕車將另一方撞死;
肇事后明知對方受傷,為了避免受傷者的巨額索賠,干脆再次碾壓將傷者壓死;
肇事后對方傷情并不嚴重,及時搶救可以生還,但肇事者將傷者遺棄在路邊或藏在某處,因為耽誤搶救造成傷者死亡。
其實自古以來都是這樣,治病救人其實只是一個形容而已,治病救人的目的其實并不是光說為病人好,其實醫生當然也有自己的私心,那就是醫生其實只是一種謀生的職業而已,談不上什么天使惡魔,病人找醫生看病付錢天經地義,畢竟醫生也要生活,也需要回報才可以生存下去,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醫生也是人也有需求的。
其實沒必要把醫生神話,也沒必要用道德綁架醫生,只要在合理的利益交換的情況下,所有的交換其實都是正常的,看病掏錢買健康平安,醫生收錢看病給患者解決身體健康的問題,這些不就是非常合理的一個事情嗎,為什么一定要醫生義務的去做什么呢,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那種事對圣人說的,對現實中的普通人其實并不完全合適。
醫生只是一種職業,醫生也不是圣人慈善家,醫生其實也并沒有欠誰的,在沒有回報的情況下醫生其實也沒有那個義務去做什么,法律并沒有規定說醫生要免費治療,醫生見死不救最多只是道德上面的問題,而病人看病不給錢那就不只是道德上面的問題了,醫生做好人救人了也許能獲得感謝,不救人也會被道德譴責,但是法律上沒有規定怎么處罰。
很多時候都說生命不是金錢能衡量的,但是現實中卻是生命現在的確是被金錢衡量的,沒有錢你真的寸步難行,甚至小命不保,有了錢至少會多很多活下去的機會,這就是現實,多少家庭因為沒有錢而最終選擇無奈的放棄了重病的治療,如果有錢至少還可以搏一搏,沒有錢連搏一搏的機會都沒有。
醫療行業其實并沒有那么神圣,因為涉及到人,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利益劃分和誘惑,不是說外表白了就真的是天使,外在裝扮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內部的欲望才是真實的,誰都沒有資格去要求別人無償付出什么,現實最真實的行為就是付出代價才能獲得自己想要的,雖然說付出不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但是至少看到了嘗試的過程,你情我愿的現實,當然里面肯定會存在一些欲望過頭導致的缺德事情和行為的存在,醫生不免費治療不犯法只能說被現實道德譴責而已。
改革開放把給濟搞起來了,與世界接軌把中國的傳統道德丟失了,以法治國,見義勇為的不敢了,碰瓷的多了,小偷生意好了,可好的百姓卻迷法了。記得從昆明發往北京的列車上我救過一個人,我從貴陽上的車,車以滿員,我就車門口站著,這時從車廂里背出一個女患者,不醒人事,放到門口地板上,列車長,乘警,服務員都很著急,我是用針灸給扎醒的,因昏迷怕她脫水,又讓服務人員又給備的糖水,醒后才知道,她們是河南螺河人,隨父轉業落產昆明,患者和妹妹回老家探親,中途遭遇不幸,當時十分感謝我。現在想來極恐,以后可也不干這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