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送精神病院流程_怎么樣把精神病人弄到醫院去?
特邀律師
如果你的大多數親戚都認為你媽有必要送精神病院的話,這時候,你應冷靜思考他們的出發點是否什么?
因為你說的都是親屬人員要送你母親去精神病院,為什么不是非親非故的人?
值得你認真思考!
感謝邀請,作為精神科醫生,這方面可能我的經驗會很多吧,誰知道呢,畢竟沒一名家屬的選擇是不一樣的,文的、武的,黑的、白的,能到精神專科醫院樓里就完成任務,剩下的事情有我們的。
沒有自知力,不承認有病,怎么去醫院?
這樣的問題說起來還是有些顧慮的,會不會讓很多患者有所防備呢?本來可以通過溫柔的來院,最后不得不通過激烈的方式來院呢?
很多精神障礙患者是不存在自知力的。所謂自知力,就是對自身疾病的認識能力,但絕對不是簡簡單單的承不承認有病,有自知力的患者對于自身精神障礙疾病是存在一定認識的,對于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也是有一定的抵抗力的。如果有自知力,是可以知道自己精神障礙的復發,甚至主動求治的。但如果沒有,對于任何的救治行為,都會被視為迫害或痛苦的經歷。
對于不承認有病的患者,我們最常見的辦法就是“騙去”醫院,雖然可能去醫院的過程有些波折,但畢竟是比較安靜的方式,大部分患者進入醫院之后,還是能夠平靜下來的,不會有特別明顯的沖突,或者沖動紊亂傷人行為。所以,作為患者家屬最難的就是讓患者進入醫院,因為入院后法律上是允許醫生護士協助家人約束患者的。
對于一些有沖動行為的躁動患者,很難主動來院,甚至也沒辦法用“騙”的方式來院,這樣的患者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求助110民警,因為《精神衛生法》中規定醫生或護士是不能在院外執業,不能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進行應急處置的,所以院外的應急處置應該由110民警來負責。所以對于這樣的患者我也會建議撥打110,由民警來處理家屬感到棘手的問題。當然這期間也是存在危險的,也確實有過民警同志在處置沖動傷人的精神障礙患者時候出現過嚴重的負傷事件,甚至因此犧牲的都有。
對于有沖動行為的精神障礙患者, 確實存在傷害他人的風險,所以一定要盡快聯系民警處置,不要妄圖安撫患者, 因為作為家屬很多時候還是最直面危險的人群。
精神病發把人家車子給砸了,人家報警,警察來了就送進去了,對你爺爺、對你、對社會都是有益的事情!
且并不需要你負擔費用的,應當感謝人民政府!
還是談談吧。
其實就說分幾種情況,一種對自身精神疾病有認知,自己可以被說服住院。這些病人其實還是很多的,包括精神分裂癥等重癥的精神障礙。跟其交談時會反映自己知道自己情況,知道自己睡不著時有“幻想”或者“妄想”,這種一知半解可以支撐他們就醫,而且也算是久病成醫,因為既往的醫療讓他們知道住院治療是可以消除這些情況的。這是好狀態,病人自己要求住院。
第二種是較為動搖的狀態,比如抑郁障礙,非興奮、激惹的精神病狀態。勸說去醫院治療,病人雖然沒有必要,但是也沒有堅決的反對,發脾氣。如果這種情況可以分析為一方面病人情緒是比較平靜的,可以交流的,于是是需要和他交流,當然如果需要是可以哄一哄的,比如說,自己不舒服呀,要求病人陪去看看病。可能會爽快答應的。就算到了醫院知道原來是自己看病,也就無奈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情況下信任醫護人員幫忙處理,他們遇到這樣的情況多,知道怎么處理的。
第三種就是堅決抵抗,否認有病。往往這種病人又是最重,愈后不怎么理想。因此對于家屬是最無奈的。在《精神衛生法》未實施之前,甚至有許多專科醫院協助家屬接病人入院,但是該法實施后,非自愿的決定權只能是病人的監護人了。該強制也是沒有辦法的,許多家人會擔心病人會怨恨自己把他送住院治療。有一點可以提示的是,一般病人對于家人強制住院剛開始會有些怨言,但是治療后,基本不會再怨家人,因為癥狀緩解了的原因,不會在意其他情況的。有些沒有經歷過這些情況的人可能不能理解,因重癥精神病人病人在發病時可能對自己、對家人、對他人有一定危害性,是必須得封閉住院治療的。因此這樣做其實是對病人,對家庭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