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_婚后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寫男女名字的,離婚后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這套房產是屬于父母所有的房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離婚雙方是不可以分割他人名下的財產,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在父母自己的名下,從法律上來講,這套房產是屬于父母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時,子女是不能夠分割的。
在日常生活中,的確會出現這種情況,男方的父母出資購買一套房產,寫在自己的名下,然后把這套房產作為婚房,讓小兩口就居住在里面,之所以寫在父母名下,父母他們擔心,小兩口雖然結婚了,但如果把房產寫在男方的名下,或者是男方和女方的名下,在離婚的時候,女方就可以分割這樣的房產,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擔心,有些父母就把出錢買房子登記在自己的名下,而不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
可能子女會說了,父母以前說好的,把這套房產要給我們小兩口的,那這種承諾算不算數呢?根據法律規定,關于房產贈與,不僅要有贈予的意思,也就是說要把房產給他人的這種表示,同時還要求,房產必須過戶才可以,在房產過戶之前,父母是隨時可以撤銷贈與的,所以說,即使父母有了這樣的承諾,但在實際上一直未過戶,那父母是隨時可以反悔,不把這樣的房子給子女。
綜上,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房產,小兩口離婚時是不可以去分割的,因為不屬于你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你們無權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按你的情形,婚后一方父母買房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所以不需要任何證明,法律上認可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予。
當夫妻之間買房涉及到一方或者雙方父母出資的情況,這個時候房產的歸屬會出現一定的糾紛,不過這些一般在離婚的時候突顯,一方父母出資首付,一般來說是視為是對其子女的贈與。
在婚后按揭購房時,情形就不同,首先要明確按揭,是指不能或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購房者即商品房買受人向提供貸款的銀行即按揭銀行提出申請,由購房者將其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的合同權益質押(經常被叫做抵押)于按揭銀行,或將其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取得的商品房抵押于按揭銀行,按揭銀行將一定數額的借款貸給購房者并以購房者的名義將借款交由開發商用于支付房款的行為。
不論期房還是現房,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物權法》第17條規定,該房屋應該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個人所有,而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這種按揭購房屬于婚后購置,并且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這實質上是夫妻雙方以婚后共同財產來償還該按揭所購房屋的債務,即夫妻共同房產,但是對于該類的房產離婚時分割的情況下,因考慮父母出資的情形,公平的分割。
您好!針對于您的問題,本律師觀點如下:
1.結婚之后,一方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的,該房產一般視為一方父母贈與給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另有明確的約定除外。
2. 既然該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的時候,一般均等的進行分割。
3. 如該房產是有按揭貸款的,按揭貸款的負債也是夫妻共同承擔。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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