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不得解除合同是否有效_約定不能解除合同有效嗎?
特邀律師
謝邀。作者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享有著作權,乙方肯定為當然的著作權人,但通過委托合同約定,著作權人為甲方。在此類合同中,一般有合同解除條款約定關于雙方解除合同后的結果,比如約定,如果甲方更換并解除后,乙方已經交付的作品著作權歸甲方,但乙方已經收到的稿酬也不再返還。因此,乙方確實為著作權人但通過合同約定,所以,并不一定有權登記,即使登記了,也不一定有效,因為版權是自愿登記,有相反證據可以排除。所以,確實要看合同約定。另外,合格標準,只要雙方約定,不存在合理公平與否,因此,合同約定非常重要!
根據我的理解,題主的意思是勞動合同是不是可以約定解除。
那么我的觀點是,只要在法律法規合法的范圍內,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可以約定解除的。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兩種,一種是約定解除,一種是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達到法定條件、按照法定程序的解除,又可分為三小類:
1.雙方協商一致的解除,也就是勞動合同法第36條。
2.勞動者單方解除,也就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38條。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也就是勞動合同法39條、40條、41條。
另外,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只能是法定的(勞動合同法第44條),是不能約定的。其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3條。
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的,請給予【關注】,熱烈歡迎意見交流。
1.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這里的其他情形主要指的是當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權的合同類型,像不定期租賃、委托和承攬等合同,以及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2.除此之外,滿足《消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要求的,可以自收貨之日起七天內無理由解除合同。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如果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應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解除條件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可以協議解除,協議不成時,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第(三)項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4條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如果由于一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的解除,則應支付違約金,如果給對方造成了損失,還需要支付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