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幾歲承擔刑事責任_中國公民幾歲可以判刑?
特邀律師
完全同意人大代表的這個建議。最近幾年,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尤其是在去年發生的大連女童被殺一事,因為沒有到達法定年齡,一個劊子手僅僅被判收容教養,期限三年。女孩兒的父母至今還在為將兇手繩之以法而奔波。
現在的孩子普遍比較早熟,早已經不是幾十年前那樣天真無邪了。他們對事情的判斷能力也不是以前的孩子能比的,尤其是在這個網絡時代,他們也不可能對法律一無所知。記得我上中學的時候,還和比我年紀小一歲的同學開過這樣一個玩笑:別惹我,我還沒滿14,殺人不判死刑……(純粹是玩笑,別當真啊)
目前我國刑法規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不滿14歲的無需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這個法律本是保護未成年人,卻給了那些心術不正的人一個作惡的機會。
小偷小摸的行為也就罷了,最近幾年出現的性質惡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因為年齡問題逃脫制裁,甚至有的還會再次犯罪,這些也讓我看新聞的時候感到很憤怒,這對被害人不公平,對社會公民也不公平,但也沒有辦法,誰讓法律在那兒寫著呢。
再聯想到去年的那個大連女孩被害事件,未成年保護法保護了兇手的利益,但是又誰保護那個女孩的利益,同樣是未成年人,也太不公平了。
這次人大代表的這個建議,我覺得應該通過,我相信大多數人也都愿意通過。不能讓未成年人保護法被一些心術不正的人鉆了空子。而且我覺得對于年齡和審判結果不應該太死板,如果所做事情過于惡劣,也可以不用考慮年齡……
一般情況下,是16歲,對于八種重罪只需要14周歲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民法典里沒有規定刑事責任年齡
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的是刑法
目前最新的規定是刑法修正案11,按照最新規定,12周歲起就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具體規定是: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實際上是個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 刑法規定了兩種刑事責任年齡: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在犯嚴重的罪行時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搶劫、殺人、販毒等。 一種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滿十六周歲的人對所有的犯罪都應當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