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對方財產需要什么_財產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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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2.需要提供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30%;申請保全人與保險人簽訂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合同的方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
3.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訴前財產保全措施自動轉為訴訟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進入執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動轉為執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4.財產糾紛案件,被保全人或者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擔保可以請求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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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申請財產保全對方財產,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險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3.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很遺憾,你無法申請保全,名字不是對方的。
即使你申請上了,你也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對方的而不是司機的。否則你不僅可能敗訴,還有可能因為錯誤保全而賠償。
申請財產保全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需要那些條件?才可以免費申請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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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免費申請保全沒有依據。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主動作出裁定的有不提供擔保的可能性。看法條:
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提交申請書,一般有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