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合同到期了會被辭退嗎_國企合同到期了都會續簽嗎?
特邀律師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沒有到期終止的情況,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同樣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擴展資料:相關條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參考資料來源: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
你不再續簽是合法的,但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這不影響你的前程。只要你沒有重大違反法律和廠紀的情況下都會自動續簽合同的。
勞動法有規定,試用期滿之后,員工和用人單位先簽兩年合同,到期再簽兩年,之后就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了,就是說不用再過幾年簽一次合同,第三次簽訂的合同可以做到退休或者個人辭職為止。
當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等于拿到免死金牌,只要你違反規定都是可以辭退你的。法律只保護合法權益的員工,如果員工沒有違法亂紀,那么單位是不得惡意辭退員工的。
國企都是正規單位,程序只會更完善。初始合同到期肯定會續簽的。國企上班福利好,待遇高,晉升空間大,都是令人羨慕的工作。
根據勞動法規定,入職不滿半年被裁員,公司需要賠償1.5個月的工資,。入職滿半年不滿一年,公司需要賠償2個月的工資,以此類推,n+1的賠償
不是辭退,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是解除勞動關系。
合同期滿,公司當然是有權利辭退員工的了,當然,這個辭退不是一句話的事情,還要搭上一筆錢。
一般來講,勞動合同期滿,說明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是有合同履行期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存在這一問題。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也分兩種情況的。
第一種,你在公司上班滿了十年了。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工作已經滿了十年了,那么如果你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是要和你續簽的,而且還要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時如果公司不同意與你續簽,那么屬于違法終止勞動合同。對于這種情況,你是可以要求公司給你支付賠償金的。
第二種,,你在公司上班沒有滿十年。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工作未滿十年,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是可以不與你續簽的,但是要支付你一筆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具體以你工作年限為準,一年一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算半個月,滿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個月。
當然,如果你還存在其他的一些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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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無極,您身邊的法律顧問
您好,我是喵姐,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國企合同到期,公司不提續簽,待遇不變,怎么回事?
我想可能有以下原因:
1.人力資源部門工作失誤。
因為現在的五險一金方面,只要不做解聘手續,是會一直繳納的,就算合同到期了,也不會自動停止。
有可能你們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扣掉了您的合同審查,以為您沒到期。這個您可以找時間去落實一下,如果是這樣,直接補簽就好,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2.對您的工作,公司可能有疑慮,正在考慮是否續簽。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人力資源已經告知領導您合同到期時間,詢問過是否續簽,但是領導可能還在考慮,沒下決定。
這就需要您反思一下日常工作,有沒有做的不到位,領導不滿意的情況,可能會影響到您續簽的,如果有,看看有沒有補救方式。
如果一直都不找您,我建議您也可以再等等,領導應該也不會考慮太久。如果到期一個月以上了,可以找人力部門問問具體情況。
以上回答均為原創,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也歡迎關注頭條號:喵姐聊職場,和喵姐一起暢聊職場的酸甜苦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