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女方可以自己花嗎_妻子用丈夫在婚前的彩禮買的房,老公有份嗎?
特邀律師
我只有兩個女兒,大女兒當年出嫁收6萬彩禮一分沒用如數給了大女兒,另外陸續給了她們16萬。小女出嫁,收了10萬彩禮,同樣分文未動交給了小女,另外給小女的初婚資助也是同樣標準16萬。兩個女婿都是女兒們自己談的,我們從不干涉她們的自由,只提供商討建議,以后的婚姻小家庭靠她們自己去努力經營。假如我有兒子,也一定是彩禮錢如數交給女兒女婿,另外給資助她們二十萬內資金以利新婚家庭的起步。如果兒子先婚,也會在留足女兒陪嫁情形下全力以赴幫兒子。作為一位養育女兒的父親我來說,彩禮是必須要有的,而且是女婿家父子親自上門商談,本著一切有利于孩子們的新婚小家庭順利圓滿建立的原則進行商討,否則一切免談,作為女方家長我們只需要最起碼的尊重。彩禮作為一張尊重女方父母的名片必須要有,但就算親家方家產千萬有高額的彩禮我也會分文不留交給孩子們。不挷架任何一方一切以商討溝通的方式產生的彩禮都應該尊重!
我的話應驗了。新婚姻法頒布后,女人想通過婚姻套取男人的房子不再容易了。于是就使勁要彩禮。要多少呢?要到自己可以首付買一棟房子的數額!總有那么些傻瓜男人自愿配合。使女人的雞賊陰謀得成。
毫無疑問的說。這種女人往往也不會給什么嫁妝的!她們不會和你講什么婚嫁平等有彩禮就得有嫁妝。在古代,只有做妾的不用陪嫁妝。做妻子的一定要有嫁妝。女人們不是不懂這個理兒。而是利欲熏心了。眼里只盯著錢已經不要臉了!因為彩禮一般都是婚前給付。目的是為了結婚。可以說,只要女人結婚了,就不算騙婚。那么,彩禮就成了婚前財產。利用婚前財產買了房子。當然也是婚前財產。關鍵的問題是像這種由按揭貸款的房子。女人打算怎么還貸?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嗎?還是女人的父母來給還貸?要知道,婚后雙方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那么離婚時。還貸以及房屋升值的部分。男方有權參與分割!而不管房產證有沒有男方的名字!……
男人的悲哀就在于。害怕自己打光棍兒。所以就想花高價錢買妻子!豈不知像這種買來的婚姻能長久嗎?一旦離婚。男人的下場就是人財兩空。理智的男人寧可與這種要高彩禮的女人分手也不妥協!這至少能保住自己的錢財。
現在你可以提出要女人把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如果女方不同意。你也可以此為由離婚。因為你們是剛結婚。所以,離婚法院會判決女方發還大部分彩禮!
可以提出經濟AA制。女人用自己的工資還她的房貸,并負擔一半的生活費用及其他的開支……如果達不成協議。可以立即起訴離婚!彩禮被退還的可能性很大,至少能退還大部分。
還是不要這樣的吧,這樣既是對父母的不尊重也是對男方的不尊重!
彩禮是男方為了補償女方娘家的一點心意,要視家庭的經濟條件而定,如果超過了本身的經濟能力,就要給男方家造成很大的壓力,對小兩口的生活也有不小的影響。
彩禮本是過去婚姻生活里重要的一項內容。娘家從小把姑娘扶養成人,操了多少心,費力多少力,花了多少錢,姑娘大了,要找婆家了,結婚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生是婆家人,死是婆家鬼,婆婆就要對她的一切負責任。以后娘家就是一門親戚了,婆家才是她正統的家,結婚以后,回家的次數是有限的,要點彩禮非常正常,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不是太過分,一般婆家都會給的。
現在的情況有些不同,婆家娘家女人分不清哪個是自己的家,甚至為娘家操的心要比婆家多多少倍。結婚以后整天在娘家住著,弄得公公婆婆守住空蕩蕩的房子暗自心傷。不知道誰娶的媳婦,誰嫁的閨女。是娶的媳婦還是招的上門女婿。娶媳婦沒有把婆家當家,上門女婿結婚的花銷都是男方一手操辦的。還要了巨額彩禮,現在弄成這個樣子,你說這到哪里說理去呀!
所以彩禮要不要怎么要,要多少,都要雙方協調著來,自己做主真的是不合適。而且還容易鬧出糾紛。影響夫妻感情,影響家庭團結 ,就得不償失了!
我覺得挺好,你可以試試。
我接觸的客戶中,不乏這種情況的,別說首付,直接一套房子的也不少。
是否可行,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