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多少錢夠_信用卡多少錢算詐騙?
特邀律師
第五十四條[信用卡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成立的是盜竊罪,這個行為其實和你在街上撿到他人信用卡然后對ATM機使用是一樣的,發現前一個人把銀行卡忘在了提款機里,只不過是在ATM機上撿的;詐騙罪以欺騙自然人為前提,對機器使用他人信用卡,并沒有對任何人實施欺詐行為,所以不成立信用卡詐騙罪。這里的的盜竊罪,盜竊的是信用卡所有者的財產,這和你在ATM機上取錢,ATM機多吐錢你拿走不一樣,你拿走多吐的錢本身不成立犯罪,只有當銀行發現后要你退還,你拒不退還;或者你使用了該筆錢,才成立侵占罪。
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5000,也就是說只要透支5000以上,被銀行認定為惡意透支的情況,一般都可以起訴詐騙,這里的惡意透支一般指的是指用卡以后一直沒有還款記錄且經過幾次催收收不回欠款的情況,另一種認定詐騙的情況就是使用偽造或冒領他人信用卡用于自己消費的情況也會被認定為信用卡詐騙。如果你的信用卡逾期金額不足五千,即使逾期再長時間也不會被認定為信用卡詐騙,如果透支金額達到五千及以上且出現逾期,一般只要堅持進行還款,即使每個月不能達到最低還款額,便很難認定為詐騙,但是如果有還款能力還是建議盡早還款,首先逾期會產生利息和滯納金,其次銀行雖然不能告你詐騙但是依舊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持卡人還款。如果逾期金額在五千以上,且沒有還款記錄,一般經過二至三次催收后三個月仍拒不還款的會被起訴詐騙,這個周期大概在逾期后的第6個月左右
5000元及以上就可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
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擴展資料:
惡意透支中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情形: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