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媳婦有無義務_請問兒媳在法律上有義務贍養公婆嗎?
特邀律師
成年男女在老人無能為力時,有法定贍養公婆和岳父母的義務。
夫妻雙方只要共同的生活在一起,那么就都有責任照顧對方的父母,這一點是不可以否定的。 在我們這個社會上,孝道是第一位的,如果你是一個不忠不孝的人。你也不會有朋友,你也不會有人歡迎你。所以說對待父母一定要仁義孝道,這才是人之常情。但是我覺得子女孝敬老人是應盡的責任,也是必須履行的義務。至于他的配偶只是配合自己的老公或者是媳婦兒,照顧好雙方的老人。你像今天題主說的,自己的兒子是一個做生意的。平時也不上班,根本就沒有工資卡和收入記錄。可是他媳婦兒去上班,而且還有工資卡,作為老人的,如果到法院去起訴兒子。我想法院一定會根據他的家庭收入來判決他復你的撫養費的,雖然四年每年才1000元的撫養費,可是你這個不孝的兒子卻都不給你。不管你們的家庭條件或者是家庭矛盾有多深,但是你贍養爸爸的責任是不能丟的,所以說父親去起訴你的話,你妻子的收入也算是你家庭的收入,到時候你拒不履行的話,法院也會判你這個妻子的錢,給欠的4000元贍養費付出來的。所以說如果真的弄得很僵的話,也只有走這步程序了,但是這個年邁的老父親不要擔心,因為他們的家庭有收入,就有你吃的飯,就有你養的老,所以說不要過分的擔心了。不孝的兒子,終究要有懲罰他的地方,所以說你不要與這樣的兒子在有什么話,直接走法律程序好了。
從法律的層面解釋,兒媳只有協助配偶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的配偶不屬于贍養人的范疇。
但是,從道德的層面講,應該提倡子女的配偶贍養老人。
不知題主的媳婦是否喪偶?假如喪偶的媳婦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的義務,按照《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中華民族提倡孝道文化,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是華夏兒女的傳統美德!
有一種關系叫婆媳關系,婆媳關系是一種不可調和的“內部階級矛盾”,一種兒媳婦叫兒媳婦,俗話說,“娶媳婦忘了媽媽”。在這種不可調和的,在緊張的氣氛中,兒媳和女婿有義務支持嗎?兒媳女婿無養老金可代為支付贍養費嗎?
孝敬父母與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烏鴉反哺,羔羊跪乳,是中華民族不變的古典遺產,因此,在中國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贍養父母的贍養義務,當子女不履行支持義務時,沒有勞動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這些規定的義務是子女的義務,在中國法律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
兒媳和女婿的法律贍養義務是不受支持的,但是作為我偉大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法律鼓勵兒媳和女婿贍養他們的義務。繼承法第十二條,喪偶的媳婦是向公眾公開的,寡居的女婿為供養岳父和岳母盡了主要責任,它可以是一階繼承人。也就是說,兒媳和女婿沒有繼承權,喪偶的兒媳和喪偶的女婿有義務養父母和父母在法律上,繼承財產仍然是可能的。這里有一個前提是“守寡”。
也就是說,兒子女兒不養老可以起訴要求盡贍養義務,但兒媳、女婿不養老,法律卻無法保護,也就是說婆媳關系強大到連法律都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