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不出庭擔保人怎么辦_債務人不出庭法院怎么判擔保人?
特邀律師
如果法院判決時判決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借款人還不上錢,出借人當時到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擔保人必須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如果法院判決后出借人沒有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過了五年無權申請強制執行了,擔保人就沒有義務償還了。另外,如果出借人與借款人在這期間達成還款協議,未通知擔保人的,擔保人也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這個并不影響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
被告不還錢,不接電話,不露面,不來開庭,這屬于常見現象。不過這些都沒事,都不影響法律程序的開展,只是會帶來程序時間的消耗以及增加原告相應的工作量。
既然民間借貸糾紛已經起訴到法院并立案,首先要申請財產保全。被告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財產直接關乎債權能夠得到清償。所以,為避免被告在法院訴訟中轉移財產或財產被其他法院所查封或被抵押、出租、處分等情況出現,導致將來沒有財產可執行或財產執行存在障礙,所以必須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當然,這個涉及你要繳納財產保全費和提供財產擔保。現在財產擔保可以通過購買財產保全險來實現。
不過,因為被告未到庭,很多事實無法得到被告本人確認,所以在事實認定及證據采信上,則需要原告方提供更加確實充分的證據,若證據不足,則事實認定存在較大麻煩,有可能面臨敗訴。
另外,若是你提供的地址無法送達,則需要配合法院提供被告戶籍信息以及法院公告,若公告時間到期,被告沒來,法院會進行缺席審理。判決生效后,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即可。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若法院已經判決欠款人須立即還錢,那么就會有一個執行期,一般是1-3個月,之后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 二: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拓展資料: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于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并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缺席判決
借貸糾紛,債務人不出庭,如法院已經依法送達,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法院會缺席判決。作為擔保人如果認為債務人必須出庭,可申請法庭強制傳喚債務人到庭。
但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通常法院會按程序判決承擔,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后可申請法院執行債務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