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民政局離婚還能上訴嗎_民政局可以起訴離婚嗎?
特邀律師
我還是建議你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既然你們夫妻關系已經破裂,雙方不如好合好散。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之前,你要與丈夫簽訂一份《離婚協議》,協議內容主要是三個方面:第一,寫明雙方同意離婚;第二,寫明孩子歸誰撫養,因為孩子都想跟著你,你可以與丈夫約定孩子都歸你撫養,你丈夫按月給付撫養費;第三,就是共同財產分割,主要是房子,存款,大件家具,家電,貴重首飾的分割要約定好。協議簽好后,兩個人就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了。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審查同意后,就會發給你們《離婚證》,婚姻關系極高解除。這樣做不傷和氣,辦理起來也會快一些,因為程序比較簡單。如果你與丈夫達不成《離婚協議》,盡管雙方都同意離婚,民政局還是無法為你們辦理離婚登記,那就只好到法院起訴了。到法院起訴程序要復雜一些,時間也會比較長,立案審查需要時間,送達起訴狀、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又要耗費一個月時間,開庭之后還要等待判決,如果不是調解離婚,最少也要兩個月左右才會有結果。如果有一方對判決不滿意還可以上訴,又需要至少兩個月到三個月時間。主要是到了法院,法院會對孩子撫養問題通盤考慮,原則上要一方撫養一個,不管孩子同意與否,法院必須考慮公平,男方要孩子,就要讓他撫養一個。綜上,我還是建議你心平氣和地與丈夫談談,達成《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樣孩子可能會全部由你撫養。
民政局訴需要離婚,訴在雙方同意,沒有爭議的情況下經民政局辦理。
一方不同意或者有很多爭議問題就需要經法院訴訟判決的方式。
一、請問,你要再向法院起訴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為了離婚。
你不已經離婚了嗎?還起訴什么?二、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二種:一種是雙方協議離婚,由民政局發給離婚證;一種是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三、協議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并就孩子撫養以及財產分割達成了協議。
四、如果是為了孩子的撫養費增減或者撫養權的變更,你隨時可以提起訴訟。不過這不叫離婚訴訟,而是撫養費訴訟或撫養權變更訴訟。
五、如果是離婚后,如果發現對方在離婚前有隱藏或轉移財產的的行為,你可以從發現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起訴,要求分割財產; 但是如果簽離婚協議的時候,不存在脅迫、欺詐或隱瞞財產等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重新分割的請求。
謝謝邀請;我國在婚姻的體制上實行的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的方針,只要在雙方的自愿情況下,符合結婚的年紀,隨時都可以登記結婚。雙方要是感覺婚姻失去了靈魂,再也不能捏合生活在一起,就有權申請解除婚姻。
雙方能夠坐下來進行協商,在平等的狀態下,沒有任何外來干涉和逼迫的環境里,簽訂的任何離婚協議條款都是合法的。如果雙方的意見不能統一,協議不成,才是走法律的程序起訴到法院,依法解除婚姻的。
正如樓主所說,起訴離婚后是否還可以協議離婚的這個問題,當然可以了,別說你們有了統一的意見,能夠坐下來協議離婚,就算你們不想離婚了,要撤銷起訴離婚的訴狀,隨時都可以,這是你們的權利,是合法的權利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不過,既然你們最終的目的還是要離婚的話,也可以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協議離婚的。只要詳細的擬定了協議的條款內容,落實好離婚后雙方心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例如,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又何必又多此一舉,這邊要撤銷起訴,那邊又跑到民政局申請離婚,也不怕多事,累不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