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拐賣兒童怎么判刑_拐賣兒童怎么判刑?
特邀律師
根據中國法律,拐賣兒童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而一般情況下,通常會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女性,則會酌情減刑。獲取器官,屬于殺人行為。根據中國法律,殺人必須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情節嚴重者判處死刑立刻執行。(無論男女)中國拐賣兒童現象非常普遍,很多農村或邊緣的貧困山區,這種現象尤為嚴重。中國人普遍素質不高,文化水平低下。截至2016年,中國高等教育水平(大學學歷)約占總人口的22%,不及日本的十分之一,不及美國的六分之一。中國人教育水平低下導致很多人不懂得守法,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法律,這無形中導致了犯罪事件的增加。拐賣兒童,一般都用于乞討,街邊碰瓷,或經專業訓練后成為小偷,或被割取器官販賣。兒童智力發育尚未成熟,不懂得分辨好壞,導致悲劇的發生。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該判無期或者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么看?要我說他們犯的是反人類罪,只要是拐賣婦女兒童,就應當一律槍斃。
拐賣婦女兒童,做人的買賣生意,就不是人,是畜牲。他們藐視國法,肆意踐踏法律的尊嚴,喪失人性,使被拐買者家庭支離破碎,家破人亡。已經成了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恨不能食其肉,剜其心的最可恨的犯罪。
特別是他們拐賣到一些未成年的少女和婦女,只要有些姿色,就獸性大發,對她們進行強奸蹂躪。一旦等到自己發泄蹂躪膩味了,再轉手倒賣給他人。被倒賣的婦女毫無人權可言,有的買家為了防止她們逃跑,甚至用腳撩手銬的方式,把她們關起來,用殘忍的手段,強制性的成了他們發泄的工具。使被拐賣的婦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有的人販子把拐賣來的兒童,泯滅良心,用殘忍的手段,將兒童的手腳打殘,逼迫人為殘疾的兒童,沿街乞討,以供他們過奢華的生活,真是到了天怨人怒的地步。被故意傷害殘疾的兒童,在幼小的心靈里就抹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是他們的殘忍改變了健康兒童的一生。
所以我說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者,就不是人,是惡魔,就應該下地獄。一旦抓住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無論犯罪輕重,同意將他們一律處死的請舉個手。
而日本對于拐賣未成年的,常處以三個月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人販子是出于盈利、結婚、傷害被拐賣身體為目的實施犯罪的,一般根據情況會處以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有在涉及到“綁架”時,才會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極其嚴重的可能處以無期徒刑,但并未處以死刑。
不過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日本不僅拐賣兒童犯法,以非法方式收養兒童同樣也是犯法的。非法收養人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畢竟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
對于人販子,就要判予極刑。而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
對他們判死刑是人心所向,是大快人心的一件事情。
人販子,近年來越加猖狂了。可以說他們滅絕人性,毫無良知,用罪大惡極來形容他們一點也不為過。
人販子,無孔不入,就是因為他有市場。有人賣自然就有人買,這是相輔相成的。
在我們的身邊每年都有不少小孩及育齡婦女失蹤,這都是人販子所賜。對于他們的罪行,就是斬千刀刮萬刀也不為過。
有一位夫婦,五歲的小孩失蹤了,至今十多年仍無音訊。夫妻倆整日以淚洗臉,單發尋人啟事就有幾十萬份,茫茫人海,哪里去找?
我認為對人販應該抓一個槍斃一個,決不能手軟。他們喪盡天良,害了多少家庭?
我們這里有一位女大學,畢了業去找工作,十幾年音訊全無,等公安找到她的時候,已是三個小孩的人母了。
除了公安應加大力度外,我們也應睜大眼睛!誰賣了小孩,我想鄰居應該知道吧!發現了就要及時舉報,讓人販子沒藏身之處。
央視有一個節叫《等著你》,就是尋找失蹤人口的,和公安部聯合舉辦。其中有不少就是被人販子拐賣的。它的存在,圓了多少人的團圓之夢!象這類節目就應該多辦些,以解救更多不幸的家庭!
人販子,人人深惡痛絕。只有大家聯起手來,讓人販子如過街老鼠,他們就不會有市場。
刑法也要對人販子加大懲罰力度。象這類害人蟲就要見一個殺一個,看誰敢再做人販子?
象廣東對人販子處于極刑,我是一萬個贊成的。希望更多省份行動起來,狠狠打擊人販子。
如果人販子抓到就死罪,誰還敢以身拭法?各位看官,你又是怎么認為的呢?
必須死刑,這是故意殺人,害的不只是孩子一個人,是全家爺爺奶奶父母親,姥姥姥爺一共7人。
對于那些殘無人性的人販子,應該食其肉削其皮,應該處以極刑或無期徒刑。人販子,人類的渣質。沒有絲毫的人情味,為了騙取黑心錢財,@用戶6098140486450俞 竟能黑著良心,進行拐賣婦女兒童,使許多幸福美滿家庭傾刻間枝離破碎,骨肉分離,家破人亡。使許多年輕父母夫妻尋子尋女幾十年,導致離婚自殺。多出許許多多人間悲劇,這些人販只為自騙取錢財,哪管那些被拐家人的死活。真被被被正是天良喪盡,哪有半點人性可言。豬狗不如的人販子,人家要是把你們自己的兒女拐走,你們又有何等感想呢!這些沒有人味人販們,你們不得好死,作惡多端,終究會被壓上歷史的審判臺,把他們統統處以極刑!使失散的親人早日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