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違法所得計算_不合格產品的處罰標準?
特邀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之規定: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屬--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如違反規定,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者,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 如果判定為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判定為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法所得是你進了這批衣服,然后再賣出去之后的相減。也就是說,你花了500元進10件衣服,但你只賣出2件,賺了200元,其余八件衣服還在自己手上,實際你只賺了200。所以違法所得是200元。而且工商局這個判決有個問題,貨值是以產品的標價計算,也就是售價,所以你的貨值金額應該是1000元,最終處罰是罰款1000,沒收八件衣服,沒收違法所得200。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P款數額在50元以上300元以內。
一、產品質量不合格處罰標準是什么?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假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3、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非法所得是指非法經營所產生的利潤。這個還真不好算,嚴格地來說,應該是銷售收入—銷售的所有成本,才是非法所得。但在,在實際操作中,除非重特大案件,普通案件直接用(銷售價—進貨價)*銷售數,來計算非法所得。
實際上,在食品案件處罰過程中,非法所得當然要沒收,但不是關鍵。做為被處罰者來說,非法經營額才是關鍵。因為在處罰過程中,非法所得一般來說可以隱瞞,除非你有完整的財務制度可查。但非法經營額無法隱瞞,而且罰款是按非法經營額計算的。
非法經營額為什么無法隱瞞呢?一是存貨,二是超市銷售明細,三是進貨發票。。。想想看,你如果存貨夠多,那非法經營額就大了。不要以為你沒賣出去就沒事。非法經營額是這樣算的:已銷的銷售收入+沒銷的按進貨成本。如果你開超市,你不可能把每天收銀臺的電腦數據都銷毀吧。。。還有進貨發票。因為食品經營要求索證索票,所以你也不可能說沒票吧。所以說非法經營額無法隱瞞。
那么,如何按照非法經營額處罰呢?非法經營額一萬元以下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一萬元以上的,按非法經營額的五倍處罰。
雖然,你只問了非法所得怎么計算,但我想你大約想知道這些吧,希望能對你有用。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十一、關于"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違法收入"的計算問題 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貨值金額是指當事人違法生產、銷售產品的數量(包括己售出的和未售出的產品)與其單件產品標價的乘積。對生產的單件產品標價應當以銷售明示的單價計算;對銷售的單件產品標價應當以銷售者貨簽上標明的單價計算。生產者、銷售者沒有標價的,按照該產品被查處時該地區市場零售價的平均單價計算。本法所稱違法所得是指獲取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