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合同沒有公證_房屋贈與合同沒有公證有效嗎?
特邀律師
走買賣形式,僅需繳納契稅!90平以下合同價1%契稅~ 90平以上140以下1.5%,贈與形式什么稅都不要交,但是后面要賣的話,要繳納20%的個稅。需要的手續為,上家(父親)提供 房產證,加身份證。下家(女兒) 身份證,結婚證(單身證明或離婚證)戶口本,有小孩(未滿18歲)提供小孩的出生證明。
法律上以贈予的方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章的規定 ,贈與合同,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移轉贈與標的物的義務。贈與合同以使贈與財產的權利歸于受贈人為直接目的,贈與人的主要義務是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標準將標的物轉移給受贈人。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受贈人有無償取得贈與物的權利,但贈與合同約定負擔義務的,受贈人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對于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物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在贈與屬于附義務贈與時,受贈人應在贈與物的價值限度內履行所附義務。
房產贈與協議不需要經過公證就是有效的。只要房產贈與協議符合合同的各項約定,比如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民事責任能力,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那么這樣的房產贈與協議就是有效的,不需要經過公證。但是就贈與而言,如果沒有進行公證,有一個問題,就是贈與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的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贈與房產的協議沒有經過公證,在一年之內,贈與人是可以撤銷贈與,房產又回到了贈與人手上。如果贈與協議經過了公證,贈與人就無權進行撤銷,房產就永遠的屬于了受贈人。如果您是受贈人,并且希望房產的贈與不可以被任意的撤銷,那么就需要進行公證,或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時的進行過戶,這樣是對您權益的有效保障。如果沒有進行公證或者過戶的話,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但是,是否進行公證,是否進行過戶,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房產贈與協議自雙方簽字時就生效。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贈與協議的公證是無效的,房屋贈與協議公證的最根本問題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問題,沒有房產證,就不能明確這點,更不用說做房屋贈與協議公證。 房產贈與是指一方當事人自愿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所擁有,對方當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發生在親屬或朋友之間。房產贈與屬于房地產交易的一種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但房產贈與同其他形式的房地產交易有所區別,在房產贈與行為發生時,當事人只有按照房產贈與的有關特殊要求和程序辦理正式的手續。 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規定,受贈的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而且只有辦理了正式的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房屋贈與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辦理房產贈與過戶手續的具體步驟是: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二)房產贈與過戶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交納契稅,契稅是房屋現值價格百分之三,領取契證。 (三)房產贈與過戶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為準。即贈與人和受贈人應在贈與房屋交付之日起三個月內持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及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到房屋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 房產贈與的流程 一、親屬間的贈與房產過戶流程: 親屬間房產過戶可以通過繼承方式或遺囑繼承方式變更房屋權屬。 根據《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不征契稅,當然最劃算,但過戶手續只能在產權人去世后才可辦理。遺囑繼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遺囑公證,產權人在去世前還是可以隨時變更繼承人。所以這種方式最便宜,卻最不容易得到保障。 如果辦理贈予的話,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明材料,先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手續,持贈予公證書就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贈予的費用包括:3%的契稅、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公證費的收費標準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產價值的2%收取,有些地區還要求賢對房產進行評估,評估的收費從0.3%到1%不等。 事實上贈予未必比房產買賣過戶更省錢,如果房產的產權證或是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票填發時間滿5年的話,還是辦理房產過戶更劃算。辦理房產過戶需要交納1.5%的契稅(非普通住宅為3%),雙方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房產的產權證或是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票填發時間不足5年的話,就會涉及到 5.5%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了。
贈予協議有效,不過不代表房產所有權歸屬,所有權要辦理過戶登記《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二老雖與兒子辦理了贈與公證,將房產贈與兒子,但并未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故該贈與尚未生效。二老提出撤銷贈與,符合法律規定,該房產仍歸二老所有。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具體撤銷贈予的公證,聯系辦理贈予公證的公證處。根據公證老師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未辦理過戶的話無效 房產贈與是指一方當事人自愿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所擁有,對方當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為。
這種行為一般發生在親屬或朋友之間。房產贈與屬于房地產交易的一種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但房產贈與同其他形式的房地產交易有所區別,在房產贈與行為發生時,當事人只有按照房產贈與的有關特殊要求和程序辦理正式的手續。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規定,受贈的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而且只有辦理了正式的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房屋贈與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