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4萬要請律師嗎_起訴借錢不還要請律師嗎?
特邀律師
對這事的評價,一個字就是“該”,兩個字就是“活該”。
說不清從什么時候開始,這個社會的誠信大量流失,不管是人與人之間,還是單位與單位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乃至人與企業與單位之間,都是算了不說、說了不算,做人做事的道德準則都被拋之于腦后,剩下的唯一標準就是利益,于己有利就辦,與己沒利就不辦。
于是,老賴就出現了,甚至明目張膽欠債不還,還一付你奈我何的樣子。
而最大的問題是:很多時候一般人還真就沒有辦法能把這些老賴給怎么樣。
比如說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根據有關部門統計估算,如果所有的農民工都用法律手段討回被拖欠的工資,那么討回的工資總額還不夠起訴打官司的費用。
這就逼得農民工除了哀求乞求丟掉人格外,只能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引起社會關注以達到討薪的目的,當然這里面別有用心的人不算。
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從大連這起債務糾紛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完全可以避免。
大連男子欠債不還,可是其債主很聰明啊,事先就要求其在欠條上寫下了如果到期不還律師費用和訴訟費用由欠債方承擔的字樣,這樣,在討回欠款的同時,又不用自己承擔打官司的費用,減少了損失。
那么這起訴訟就帶來了啟發:
能不能由老賴來承擔所有訴訟費用?能不能以此來促動老賴還債?
從法律上來講,這完全可行,因為最高法已經有明文規定,法院可以支持無過錯方提出的合理的律師費用賠償要求。
那么,剩下的問題,就看法院法官能不能依法辦案了,畢竟,欠錢的都是“大爺”,尤其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和耍無賴欠錢的基本上都是當地的“名人名企”。
朋友借錢不還,而且數額較大,是否請律師代理,你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你可以約上你的其他朋友,一同詢問下對方,把對方不還錢的原因搞清。如果對方眼下沒錢,要求你緩緩,你可以在朋友的見證下,要求對方寫個還款計劃或還款承諾書,到期不還錢了再起訴;如果對方以沒有錢為由或明確表示不還款,你可以直接起訴對方,并附上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據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如果你與對方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并能將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給對方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好處是速度快,不開庭,費用低,一般每筆只收100元申請費,對方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法院提出異議。如果對方在期限內既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壞處是,如果對方提出異議,經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就得轉入訴訟程序 ,如果你不同意提起訴訟,法院就不會主動審理你這件案子。
請律師代理案件,是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可以請,也可以不請律師,因為法院是憑證據審理案件。如果你的證據確實、充分,且自己又有時間訴訟,你就可以不請律師代理。如果覺得自己的證據不扎實,還有紕漏,需要補強,或自己沒有時間參加訴訟,你就應當請律師代理訴訟,可一般授權代理,也可特別授權代理。
這種借貸糾紛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不過起訴周期比較長,而且有些麻煩,建議可以根據債務人情況寫個律師函警示,再請律師打個催債電話,不行再去起訴,直接起訴時間成本太高。
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委托律師,如果還款日期還沒有到,但是債權人能證明債務人到期無法清償債務的,可以提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債務人提起清償。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第五十八條 委托代理人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擴展資料:
《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