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個人快還是企業快_在公司受傷快一個月了,還能申請工傷嗎?
特邀律師
工傷鑒定是公司申請還是個人?如何處理工份對勞動者最有保障?工傷是職工在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由于意外事故導致身體或身體的其他肢體受傷,需要住院治療。
在住院期間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可由單位支付,傷者痊愈后,在90天內單位可向社保局提出申請,可用工傷保險報銷住院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對于因工傷治殘者本人申請,單位出具證明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局申請,通過勞動監察局定點醫療機構鑒定,并確定等級,按等級可享受國家殘疾補貼待遇。
還來的及,但是必須要快。
工傷認定是有時效性的,公司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申請工傷并認定,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過一個月個人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并認定,醫療費由單位承擔;超過一年沒有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將不再受理,也不會有工傷鑒定,更不會有賠償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身份證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四章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原件一份 工傷認定書原件一份 被鑒定人一寸彩照6張 醫療終結出院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 其他勞動部門特別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1.可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長工傷申請時效,勞動部門就不會受理該工傷認定申請,該傷者也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理清一個問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是兩碼事,不要搞混了。
工傷認定,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行政確認部門確認我們的法律關系所做出的一項認定。一般是以出具工傷認定結論書為主。
工傷認定的提出要遵循這樣的程序。
工傷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用人單位享有獨自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力,勞動者和近親屬都不能提出工傷認定。
30日后,如果用人單位仍然沒有提出工傷認定,勞動者和家屬乃至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有效期自工傷發生之日一年內。如果是職業病,那么應當自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關于工傷認定的有關文件指出,用人單位蓋不蓋章不是必備的條款。如果用人單位拒不蓋章,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然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為什么要求用人單位先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為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從事故發生之日起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前期間,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
這是《工傷保險條例》對用人單位的一項約束,當然也有不盡人意的地方。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保險,按理說所有的工傷待遇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那么用人單位拒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可能會延緩職工救治。
不過這種情況下,可以暫時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治療。等工傷認定之后,由工傷保險待遇補足差額。
勞動能力鑒定是怎么回事?勞動能力鑒定是工傷職工的一項權力。發生工傷的職工可以在治療結束以后,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費用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如果對鑒定結果不滿,提出二次鑒定的,那么鑒定費用有自己承擔。鑒定結果一般在60天到90天能夠出來。
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是工傷傷殘,傷殘等級可以劃分為一級到十級。不同級別對應著不同的待遇。主要待遇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1~4級職工退出工作崗位,發放傷殘津貼、解除勞動關系時,傷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勞動能力鑒定,一樣既可以是本人提出,也可以是用人單位提出,這一個沒有時間限制。相關費用的承擔是以工傷認定結論書為準。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保險的話,當然是要有單位承擔。
有的職工害怕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怎么辦?
一般來講,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社保,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的費用只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和解除勞動關系時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拒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社保基金先行支付。這樣可以充分的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不僅是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待遇,甚至包括用人單位破產、被吊銷執照的特殊情況。這樣能夠確保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不侵害的職工的合法權益。工傷保險基金墊付的有關費用,會有社保行政部門向用人單位索賠的。
這是一項非常人性化的規定,但是所有的前提還是要我們首先申請工傷認定。所以,職工遇到工傷,最好不要跟用人單位私了。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確立法律關系再說,用人單位即使跑了我們也能夠保障我們的權益。